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1700万股普通股,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604,795,417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103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1] 股本结构与股份限制 - 孟宪民等5人初始认购股份及占比[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604,795,417股,均为普通股[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3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买卖股票收益归属、决议异议、损失诉讼等相关权益[30][31][36][38][3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事项标准[50][51][53][54][5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6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106] - 多种交易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110][111]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52]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等规定[159] 会计师事务所与通知送达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69] - 公司通知送达方式及日期确定[174]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时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等规定[180][181][182][189]
恒信东方(30008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