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300062)

搜索文档
中能电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4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7]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6] - 负责监督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25] 审计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分值权重不低于40%,报价不高于15%[13] - 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4] 审计人员与期限 -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两年[15]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信息[21]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22] - 变更需披露多方面情况,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改聘情况 - 出现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8] - 事务所三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5]
中能电气: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4-04-24 12:4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570,591.72元[4][15] - 核销或转销资产金额9,345,664.19元[4] - 计提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和期末资产净值[15]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34,308,009.83元[5]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14,753,954.53元[5]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539,840.76元[5] - 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26,000.00元[5] - 存货期末余额340,265.11元[5]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国家光伏补贴应收账款组合为10%[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为0%[8] - 多个其他应收款组合为0%[9] - 融资租赁保证金长期应收款组合为10%[10] 资产减值规则 - 存货成本高时计提跌价准备,跌价因素消失可转回[12][13] - 对商誉等每年进行减值测试[13] - 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后不再转回[14] 商誉情况 - 期末与股权相关的商誉无减值迹象,无需提取准备[14]
中能电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2:41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3][9] -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4年4月23日起12个月[2][4] - 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12个月的低风险产品[4]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9] 保荐机构意见 - 认为现金管理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0] 风险与措施 - 购买产品收益可能受宏观市场波动影响[5] - 公司将遵守审慎原则选投资品种并跟踪进展[6]
中能电气: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41
募集资金 - 公司发行可转债4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4亿元,净额3.9484136315亿元[1] 项目投资 - 新能源储充等三个项目总投资56622.50万元,调整后拟投募集资金39484.14万元[5] 项目审批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新能源储充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议案[7][8] - 独立董事会议、保荐机构均通过或无异议该新增实施地点事项[9][11][12]
中能电气: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2:41
| 证券代码:300062 |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 公告编号:2024-02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4 | 债券简称:中能转债 | |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1-2205-1 | 2023 | 年末执业 | 注册会计师 | 人 264 | | --- | --- | --- | --- | | 人员数量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28 人 | | 2022 | 年业务收 ...
中能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2:41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立信中联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28人[1] 业绩数据 - 2022年立信中联业务收入33448.40万元,审计收入27222.31万元,证券收入13939.46万元[1] 审计相关 - 续聘立信中联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 - 立信中联对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3] - 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能力并提议续聘[4] - 审计各阶段召开沟通会议[4]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年报审计表现良好[6] -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6]
中能电气: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2:4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5月15日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4:3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 - 15:0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9]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 - 15:00[20] 股权登记与登记时间 -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8日[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 - 17:30[8] 提案相关 - 提案9.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 提案7.00、9.00、10.00、11.00、12.0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披露[6] 其他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062,投票简称为中能投票[1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4] - 可委托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议案含《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22]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23] - “同意”“反对”“弃权”只可选一项,多填视为废票[23]
中能电气: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4 12:41
发展历程 - 公司2002年成立,2010年3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2015年进入新能源领域[2] - 2008年11月被认定为福建省首批“高新技术企业”[3] 产品与认证 - 2014年8个产品系列通过PCCC自愿性认证[5] - 2015年子公司武昌电控获得5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6] - 研发出便携式储能电源等产品[23] 企业荣誉 - 2016年被列入“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7] - 2017年被评为“福建省龙头企业”[8] - 202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 业务布局 - 2016年起布局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项目[22] - 2022年5月成立子公司从事锂电池储能业务[22] - 涉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投资等业务[23] 未来展望 - 深度参与“双碳”目标实现工作[27] - 完善社会责任执行机制和管理体系[27] - 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27]
中能电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冯玲)
2024-04-24 12:41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4] -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会议11次,亲自出席11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5] - 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6] 议案表决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5] - 2023年多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对多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8][9][10] 关联交易与担保 - 2023年4月3日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8] - 2023年度公司担保为母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无违规情形[19] 资金使用 - 2023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使用合规[20] 审计与报告 - 2023年续聘立信中联为审计机构[21] - 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程序合规[22] 制度与薪酬 - 2023年4月3日审议通过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内控无明显薄弱环节[22] - 2023年4月3日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议案[23] 未来展望 - 2024年度独立董事将继续学习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5]
中能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2:41
| | |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 仓山区金洲北路 2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形 式、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房桃峻先生、缪希仁先生、冯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添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4 年工作计划。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