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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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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12月19日获融资买入2154.03万元,融资余额6.16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2-22 01:20
12月19日,红日药业涨1.40%,成交额1.06亿元。两融数据显示,当日红日药业获融资买入额2154.03万 元,融资偿还814.59万元,融资净买入1339.44万元。截至12月19日,红日药业融资融券余额合计6.19亿 元。 截至9月30日,红日药业股东户数9.63万,较上期减少4.48%;人均流通股28435股,较上期增加4.69%。 2025年1月-9月,红日药业实现营业收入41.49亿元,同比减少6.59%;归母净利润8076.29万元,同比减 少52.03%。 分红方面,红日药业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1.16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2.70亿元。 机构持仓方面,截止2025年9月30日,红日药业十大流通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位居第七大流 通股东,持股2121.67万股,相比上期减少484.95万股。南方中证1000ETF(512100)位居第十大流通股 东,持股1922.70万股,相比上期减少23.26万股。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融资方面,红日药业当日融资买入2154.03万元。当前融资余额6.16亿元,占流通市值的5.65%,融资余 额低于近一年20%分位水平,处于低位。 融券方面,红日药业 ...
红日药业子公司湖州收两张环保罚单 逃避监管超标排放
中国经济网· 2025-12-16 06:29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万捌仟元整 (408000.00)。 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案显示,当事人湖州 展望药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在浙江省湖州市菱湖西庄开发区实施了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 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整(5000.00)。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每日经济新闻14日发布报道《8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红日药业(300026)控股公司违规排污被罚》称,红日药业控股公司 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展望)因以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被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0.8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湖浔环罚〔2025〕31号"的处罚 ...
8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红日药业控股公司违规排污被罚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4 12:26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12月第二周,A股绿色周报监测发现共有8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涉及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危险废物违规贮存、建设项目环保违规等问题 [1][2] - 环境风险正日益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关系到企业发展和企业形象,本期风险信息关联到8家上市公司背后的103.6万户股东 [2] - 随着ESG投资理念升温,投资者日益关注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参控股公司的环境责任也受到重视,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正不断提升 [7] 上市公司环境处罚案例 - **红日药业 (SZ300026)**:其控股公司湖州展望药业因以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被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0.8万元 [1][2] - **祖名股份 (SZ003030)**:因于2025年8月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0万元 [3] - **朝阳科技 (SZ002981)**:其控股公司广州飞达音响因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措施、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未建立管理制度和台账等问题,涉及危险废物19吨,被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8万元 [1][4][5] - **中国中铁 (SH601390)**:其控股公司中铁一局集团(广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环保设施“未验先投”,被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5][6] 数据来源与项目背景 - 本期A股绿色周报基于31个省份、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数据,对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进行环境信息数据分析 [1] - 该周报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发布,旨在提升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透明度 [1] - 环境信息公开已得到法律法规保障,相关报告指出“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公认原则 [7]
红日药业: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12:13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结构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中药配方颗粒及饮片占比46.15%,成品药占比24.72%,医疗器械占比19.39%,辅料及原料药占比8.33%,其他行业占比1.42%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09亿元 [1]
红日药业(30002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12 12:0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
红日药业(300026)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2 12:00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01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 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11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4 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为:非独立董事李春 旭女士、林森先生、张 YING 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文元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
红日药业(3000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12 11:4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 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 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外,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 ...
红日药业(3000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经营运作中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 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证券监 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上述 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 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 ...
红日药业(3000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2 11:4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红日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
红日药业(3000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一)薪酬分配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