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结构 - 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为年度薪酬30%,绩效年薪70%,绩效年薪10%为风险保证金[10][11] - 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预发不超核定绩效年薪(不含风险保证金)50%[10][12] 薪酬决策 - 股东会审批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董事报酬[6] - 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和奖惩[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8] 薪酬发放 - 不在公司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董事发固定薪酬[8] - 独立董事发固定津贴,务费据实报销[8] - 在公司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董事薪酬[8] 薪酬追回 - 公司可追回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部分或全部,适用于离职或退休人员[16] 任期激励 -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不超任期内各年度薪酬30%,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17] 薪酬扣减 - 事假、病假、产假按规定扣减绩效或基本年薪[16] - 受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按比例扣减绩效薪酬[22] 违规处理 - 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绩效年薪全部收回[25] - 资产经营与考核差异大且无客观原因,调整并追回多发绩效薪酬[25]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当年度适用[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