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0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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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0030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50
重大信息界定 - 单独或累计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5] - 预计业绩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需报告[5] - 单次经营损失达100万元且占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6] -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债权未获清偿达100万元且占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6] - 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达100万元且占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6] 股东及控制人信息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应及时报告[9] - 持股5%以上股东增减股票当日收盘后书面告知公司[10]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等情况应及时报告[7]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变更应及时报告并持续报告进程[5] - 传媒出现与控股股东、实控人有关影响股价报道或传闻应书面告知公司[11] 分公司及子公司信息 -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含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等[12][13]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知悉后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4]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符合条件起草披露文件或提请董事会审批[15][16] 责任人 - 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7][18] - 持股5%以上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8] - 重大信息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证券部[25] 保密与发布 - 相关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19] - 宣传稿件经证券部初审和董秘确认合规方可发布[19]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或披露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壶化股份(0030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5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山西壶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 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 ...
壶化股份(0030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50
年报工作规程 - 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 审计安排 - 三方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3] - 审议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3] - 核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资格[5]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续聘或改聘需提交董事会并召开股东会审议[5]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5] 沟通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各方沟通[6] - 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6] - 相关沟通书面记录并由公司存档保管[6]
壶化股份(0030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4:50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2]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4] - 重大事件包括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值等[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7]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需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8] - 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8]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相关事件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9]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2] -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有各自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26] - 重大事件相关报告需及时通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7] - 董事会秘书审核材料后组织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初稿[27] - 信息披露文件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28] 股东与关联方信息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配合信息披露[45] - 董事等人员应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6] 文件保存与查阅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34]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向董事会秘书申请并及时归还[34] - 查阅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35]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根据规定暂缓、豁免披露部分内容[36]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9] - 应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40] 保密与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42] - 信息知情人不得在信息公开前向第三人披露,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42] - 与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签合同时应约定保密义务[73] - 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信息提前泄露应立即披露[74] - 信息披露失职或违规应按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44]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7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6]
壶化股份(00300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常明
2025-08-27 14:20
董事提名 - 秦东提名马常明为山西壶化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已通过资格审查[1]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担责[36]
壶化股份(0030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瑞平
2025-08-27 14:20
人员提名 - 杨瑞平通过山西壶化集团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16] - 本人及直系亲属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18]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职[19] -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28] -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未因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被提请撤换未满十二个月[30] -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1] - 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1]
壶化股份(003002)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2025-08-27 14:20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 2024年7月18日2,005,044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6.43元/股[2]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1] 锁定期与解锁 - 2025年7月19日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可解锁股票占标的股票总数100%,占当时总股本1%[3] 股票出售与计划终止 - 截至2025年8月12日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占当前总股本1%[4] - 2025年8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议案[1] 计划规则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36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起算[4] - 锁定期满且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可提前终止[4] 合规情况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遵守交易规则和敏感期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交易[4]
壶化股份(003002)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14:20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科目 | 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 | 2025年半年度占用累计 | 2025年半年度占用资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占 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余额 |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金的利息(如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 ...
壶化股份(00300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14:20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与修订。 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监事 会(监事)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停止履职,《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 废止。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1、衔接《公司法》关于"股东会"的表述,将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 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在董事会中设立职工董事席位。 3、删除《公司章程》关于"监事"及"监事会"的相关内容表述,将《公 司章程》中有关"监事 ...
壶化股份(00300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瑞平
2025-08-27 14:20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非前十自然人股东[21]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持股超5%股东及前五股东任职[22]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0] -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相关限制期已满十二个月[3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3]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4] - 会计专业被提名人需有相关职称和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9]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其他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1] - 提名人于2025年8月28日签署声明[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