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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12-18 10:08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12月10日披露取消激励计划相关权益及注销股票期权等公告[2] - 董事会同意注销11名离职对象950,000份股票期权[2] - 董事会同意注销24名对象245,286份不满足条件的股票期权[2] - 股票期权注销事宜近期办理完成[2]
青鸟消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8 09:58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3年10月13 - 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6] - 2023年10月3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3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相关议案[7] - 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权益价格议案[7] - 2024年8月21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和回购注销部分权益议案[8] - 2024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行权、解除限售及取消部分权益议案[8] 行权相关数据 -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323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1718714份,行权价格11.59元/份[1][4][18]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12日[1][18] - 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可行权比例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40%[9] - 其他重要管理人员等323人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为2991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171.8714万份,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9.17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44%[20] 业绩数据 - 2023年合并报表净利润为705,822,242.63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净利润为719,771,142.38元,较2022年增长15.68%[11][12] -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11] 注销与取消情况 - 2024年8月注销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140,000份[15] - 2024年12月注销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50,000份,注销24名绩效考核未达100%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45,286份[16] - 取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权益,涉及股票期权激励对象323人,涉及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7,946,000份[16] 其他要点 -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 -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缴纳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代扣代缴[21] -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22] -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24] - 行权模式选择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无实质影响[24] - 承办券商国泰君安承诺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符合要求[25] -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及公司股份变动信息[25]
青鸟消防: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12 09:19
股份解除质押 - 蔡为民本次解除质押10,834,300股,占其所持8.26%、总股本1.46%[1]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日,蔡为民持股131,182,944股,比例17.62%[2] 股份质押 - 截至公告日,累计质押49,245,640股,占所持37.54%、总股本6.62%[2] 质押股份状态 - 截至公告日,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49,245,640股,占比100%[2] 未质押股份 - 截至公告日,未质押股份49,141,567股,占未质押59.97%[2]
青鸟消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09 12:0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83 人,可解除限售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40,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4%。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107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 ...
青鸟消防: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4-12-09 12:09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536-4 号 致: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鸟消防"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定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
青鸟消防: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12: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10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青鸟消防: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09 12:09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证券代码:00296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本独立财务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 一、释义 | 1 | | --- | --- | | 二、声明 | 3 | | 三、基本假设 | 4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5 | | (一) |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5 | | (二) | 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 | | 除限售期获授权益的原因 6 | | | (三) | 取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对公司的 | | 影响及后续措施 7 | | | (四) | 结论性意见 7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8 | | (一)备查文件 8 | | | (二)咨询方式 8 | | 取消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授权益相关事项 一、释义 之 | 青鸟消防、本公司、公司、上 | 指 |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 | --- | --- | --- | | 市公司 | ...
青鸟消防: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获授权益的法律意见
2024-12-09 12:09
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取消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获授权益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536-5 号 致: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鸟消防"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定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
青鸟消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09 12:0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108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3、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 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
青鸟消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4-12-09 12:09
资金募集 - 公司非公开发行74,422,182股,发行价24.01元/股,募资1,786,876,589.82元[1]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1,734,874,869.54元[1] 协议签署 - 2022 - 2023年多次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3] 资金使用与账户 - 招行北京海淀支行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已用完[4][5] - 已办理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协议终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