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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00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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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装(002822) - ST中装: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集团成立舆情管理组,总裁任组长[3] - 舆情管理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处理[4] - 市场部负责监测及信息采集[4] - 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5] - 重大舆情市场部负责人向组长报告[6] - 一般舆情由市场部会同董秘办处理[7] - 舆情处置人员有保密义务[7]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2] - 董事会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3] - 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相关环节信息[9]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0] - 股东等涉及重大事项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送达公司[11] 信息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报告义务人最迟不超2个工作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备并提供知情人及其变更情况[15] 自查与披露 - 年度报告等公告5个交易日内对知情人买卖证券及衍生品情况自查[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6] 档案保存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6]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和知情人档案[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4] - 首次披露至报告书期间有重大变化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4]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给予处分[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4]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 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 ...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重大交易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1] - 重大交易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1] - 重大交易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1] - 重大交易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11]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1] 日常交易标准 - 日常交易购买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12] - 日常交易出售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12] 关联交易与诉讼标准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13]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3] 重大风险与人员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7] - 各部门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17] 重大事件与信息报告 - 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报告[21]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22] - “第一时间”指知悉重大事项起2个小时内[28]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28]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值超1000万、利润差错超500万[5]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 会计报表附注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为重大差错[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为重大差错[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为重大差错[8]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裁、董秘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0] - 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1]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多样,可单独或一并适用[11][12]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5] 处罚与公告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定[15]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5]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日生效[17]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 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七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 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行为。 ...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子公司[2] 印章管理 - 印章包括多种印鉴,有实体和电子两种形态[2] - 旧印章作废与新印章启用时间一致[3] 使用审批 - 使用印章须履行审批程序并登记[6][7] - 电子印章审批与实体一致,自动签署和记录[12][22][24][25] 变更销毁 - 印章单位名称变更、注销,5 日内完成电子印章变更、销毁[1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按情节处分,重大损失赔偿,涉犯罪移交司法[16]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1/2[6] - 总裁、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 - 常务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 总裁权限 - 可决定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以下非关联交易事项[11] - 可决定未达标准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11] - 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关联交易[11] - 可决定与关联法人特定条件下关联交易[11] 经营委员会 - 总裁是经营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17] - 参加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可指定列席[17] - 四种情形下总裁应立即召开会议[17] - 会议记录由总裁办公室保存,存档不少于5年[18][19] - 会议决定由总裁负责领导、组织实施[20] 报告机制 -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重大问题报董事长[22] - 报告可口头或书面,董事会要求则书面[22]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审议[2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ST中装(002822) - ST中装: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