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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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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担保对象与审查 - 公司可为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系单位、控股子公司等提供担保[5] - 审查申请担保人资信要包括企业资料、担保申请、财务报告等内容[7] - 有不符合法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不得为其担保[8]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担保合同与责任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或反担保合同[15] - 担保债务到期前经办责任人要督促被担保人还款[18] -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并分析风险及时报告财务部[18] 违约处理与追偿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了解偿还情况并披露信息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0]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0]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有关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约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2] 责任追究与制度实施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5] - 责任人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违规行为应追究责任或承担赔偿责任[25]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7]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提前3日通知[11] - 两名以上委员或主任可提议临时会议,10日内召集[11] 会议要求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权限 - 监督评估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等[6][7] - 可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总监[6][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2]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
华源控股(002787)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印章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印章管理[2] - 公章以公司名义对外签发文件,具最高法律效力[4] 刻制与遗失 - 刻制公章需在指定地点办理[7] - 印章遗失需1小时内向统一管理部门报告[8] 使用与电子印章 -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10] - 电子印章由统一管理部门统一申请制作和管理[12]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等工作三年以上[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终止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0]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1]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华源控股(00278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国家秘密、特定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协助办理相关事项[7] - 需先履行内部审批,董事长做最后决定[7]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9]
华源控股(002787)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公司股本与上市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35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870.1373万元[8] - 首次上市前李志聪持股6220.9916万股,持股比例58.9109%[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3517.6599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2]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28]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8]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担保与会议召开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提案与表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86] - 董事会决定单笔贷款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贷款[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各委员会情况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6]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3名[107] 公司高管与披露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10]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1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8]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2] 公司清算与章程 - 公司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50] -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后应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152] - 公司修改章程的情形有《公司法》等法规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155]
华源控股(0027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制度概况 - 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2] - 适用于董事、高管及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等[3] 责任追究 - 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多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 - 不同情节有不同处理方式[5][11] 责任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1]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7] 制度管理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12] - 经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12]
华源控股(002787) - 27-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持股未超50%且无控制权的公司[2] 子公司设立与投资 - 子公司设立要符合政策和战略,需投资论证并履行决策程序[4] - 子公司投资变动包括中止或终止经营、减持或增持股权等[6]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过半数,推荐监事应占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9] - 转让子公司股权需对受让方尽职调查,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9] - 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要符合规定,与公司总目标一致[10] - 重大事项需按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0] - 关联交易应按公司关联交易披露[12] - 选派人员到控股子公司任职需符合条件,按程序任免[14] - 重大事项表决应按公司意见进行[16] - 应聘任公司推荐的财务负责人并执行统一财务政策[19] - 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审计[20] - 对外借款需与公司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20] - 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或财务资助[20] - 投资需遵循原则并经公司批准[23] - 重大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26]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监督[27] - 应建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备案[30] 参股公司管理 - 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股东派出人员应征求公司意见[32]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同样[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制度涉及公司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6]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37]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3日通知[11] - 两名及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可提议临时会议,主任委员10日内召集[11] - 会议需2/3(含)以上委员出席,建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12] 职责与程序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研究提建议[6] - 决策程序由战略管理部准备文件,投资部提交审核,结果呈报董事会[9]
华源控股(00278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信息管理 - 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加强特定期间管理[2] - 董事等需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履行流程并保密[2]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 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2] - 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2] 保密要求 - 提醒外部人员对报送信息保密[3] - 外部方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其交易[3] - 泄密应通知公司,公司报告并公告[3] - 违规致损外部方承担赔偿责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