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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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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决策与审批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在权限内决策[5]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委托理财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8] 投资实施 - 短期投资由投资管理部编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状况,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0]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两人以上操作,人员分离制约[11] - 长期投资经投资管理部评估、调研,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实施[13] - 长期投资项目与被投资方签合同或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25] 监督与管理 - 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价,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14]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2]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收回与转让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17] - 财务部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资产流失[17] 参与运营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监督运营决策[19]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19] 财务核算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2]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华源控股(0027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进行预告[22]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2]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报告[22]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0]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相关情况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24] 股东相关披露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需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5] 其他披露规定 - 公司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最后期限[13]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6] - 股东会结束当日将决议公告文稿报送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16]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表决结果等内容[16]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6]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27] - 公司内幕消息泄露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2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特定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特定情况参照履行披露义务[28]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后应按规定披露招股说明书概要[31] - 公司应按规定期限完成全体股东登记托管资料托管登记等事项[31] 保密要求 - 公司需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所有知情者有保密义务[33] - 公司董事、高管及员工不得泄露内幕消息[33] - 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相关情况和数据[33] - 公司股东等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履行义务并保密[3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行为包括未及时报送信息、信息披露遗漏或延误、未经授权泄露信息等[40] - 公司董事会根据情节对违规者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0] 其他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 - 公司发生信息泄露应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34]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37] - 公司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20幢,邮编215236,电话0512 - 86872787,传真0512 - 86872990[3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42]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 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公告信息[4] 股份限制 - 离职人员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6] - 董事和高管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8]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25%[8] 监督与追偿 - 董秘每季度核查离职人员承诺进展[11] - 未履行承诺致损,可追偿离职前3年收益[11] 审计处理 - 审计发现问题,15个工作日内向部门报告[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5]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前3天通知委员[12] - 两名及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10天内召集临时会议[12] 会议举行与决策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3]
华源控股(002787)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单独或合并持股超1%股东可提前10日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4]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6][8] 选举结果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一半[10]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一半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组织下轮选举[10] - 当选人数超一半但不足应选,新一届董事会可再选或重启[10] 特殊情况与制度生效 - 未列出情况按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股东意见办理[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华源控股(0027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会议通知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可灵活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 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提议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组织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表决一人一票[3] 会议决策 - 关联交易等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特别职权行使同理[3][4]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记录保存十年,出席者有保密义务,述职报告应含参会情况[4][5]
华源控股(0027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7]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扭亏为盈等情形应报告[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2] 信息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4][19]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应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9] - 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应在当日报告决议情况[19] - 与有关当事人签署重大事件协议应在当日报告主要内容[20]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应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0] - 董事会办公室应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重大信息[21] 责任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6] - 董事会办公室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26]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华源控股(002787)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5-07-21 03:42
资金授权 - 公司获批使用不超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12个月[1] 子公司投资 - 子公司使用2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1] 近期投资情况 - 2024年9 - 11月有多笔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记录,涉及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3][6] 各银行理财收益 - 工商银行吴江支行投入3000万,收益17.92万元,收益率2.19%[8] - 宁波银行铜罗支行投入3000万,收益10.21万元,收益率2.15%[8] - 浦发银行吴江支行投入2000万,收益2.53万元,收益率2.35%[8]
【私募调研记录】天戈投资调研华源控股
证券之星· 2025-07-21 00:08
公司调研信息 - 华源控股在金属包装和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具备技术复用优势,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谨慎推进,预计2025年营收增长但占比仍低 [1] - 新能源产业产能利用率60%,暂无海外扩产计划 [1] - 塑料包装业务毛利率17%,未来将通过整合提高毛利,继续研发绿色环保产品 [1] - 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具备一定成本转嫁能力 [1] - 公司聚焦金属和塑料包装主业,积极寻找新业务市场机会,设立新加坡华源,持续开拓海外市场 [1] - 公司产线自动化水平较高,持续推进智能装备升级 [1] - 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启动股份回购和注销计划 [1] -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市值管理工作,积极关注并购机会,以高端智能制造为主要并购方向,并购决策流程严格规范 [1] 机构背景 - 上海天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015年2月成功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正式成为阳光私募基金管理人 [2] - 注册地上海杨浦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 - 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 - 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在中国资本市场从业经历十年以上,在证券投资管理、行业研究、投资银行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工作业绩 [2]
华源控股: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25
回购股份股东持股情况公告 -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1] - 公告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7月1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据[1] 前十名股东持股明细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位列前十名股东[1] - 股东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总数[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明细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同时出现在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单中[2] - 无限售股东持股数据同样采用合并账户口径统计[2] 公告文件依据 - 本次披露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交所相关监管指引要求[1] - 备查文件未具体列明但提及存在相关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