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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8 14:24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甘肃·天水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广泛吸纳人才,实现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和程序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 ...
众兴菌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4:24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3-092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对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同步修订。同时"众兴转债"自2023年01月01日至 2023年12月13日累计转股320,546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20,546元,公司股份总 数增加320,546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本条款进行 ...
众兴菌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28 14:22
一、本次修订原因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3-093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 | | --- | --- |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 | |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 | |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 | | 内部控制。 | |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 | | |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 | |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 | | 审核等。 |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 | | | ...
众兴菌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4:22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3-094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01 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 年 0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 年 01 月 15 日 ...
众兴菌业:公司章程
2023-12-28 14: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核准首次发行3725万股普通股,6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393241359元,股份总数393241359股,每股面值1元[5][14] - 发起设立时,陶军持股53090900股(53.09%)、田德持股15908103股(15.91%)等[13]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股份用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和比例限制[18] - 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有相关比例和表决要求[33][57]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有3名独立董事[77] - 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0] 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0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5] 其他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117][11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1]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28][129]
众兴菌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4:2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人[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22]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对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表决同意[7] - 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批准交易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0] -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4] 选举罢免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8]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3] 会议相关 - 1/3以上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可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3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0]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时限分别不少于10日和3日[30] - 符合要求的临时董事会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34] - 变更定期会议时间等需提前1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35] 决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39]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披露[38] - 董事会对议案逐项表决,部分内容修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1]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42] - 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44] - 1/2以上出席会议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45]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证券与投资部工作人员记录并妥善保存[47] - 公司应及时将董事会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披露[48] - 董事会决议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9]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5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51] - 董事应执行并督促执行决议,遇问题及时报告[53] - 公司在法规或章程修改抵触时应召开股东大会修改本规则[55]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生效[5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6]
众兴菌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4:22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甘肃·天水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甘肃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规范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水众兴菌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
众兴菌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8 14:22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1] - 目标是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等[6] - 应遵循合规、主动等原则[7] 信息披露与活动规范 - 开展活动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9] - 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10]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特定调研采访[20] 管理渠道与方式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传真[11] - 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15] - 在官网开设专栏[15] 说明会与调研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21] - 说明会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9] - 接受调研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人员与职责安排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27] - 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27] - 证券与投资部是职能部门[27]
众兴菌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3-12-28 14:22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0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含审议时未到期的委托 理财产品金额)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 120,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03 月 2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
众兴菌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8 14:22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甘肃·天水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监督职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3 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