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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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 - 2018 Q1 - 季度财报
2018-04-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597,465,243.90元,同比增长55.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81,659.44元,同比增长105.75%[8] - 基本每股收益0.3624元/股,同比增长105.7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7%,同比上升2.19个百分点[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552,788.37元,同比增长116.93%[8]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437,557,679.69元,同比增长52.03%,主要因原料价格上涨[16] 现金流表现(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96,886.48元,同比改善139.9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66,137.26元,同比改善128.45%,因收回部分理财资金[1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9.00%至97.27%[20] - 公司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4,200万元至18,800万元[20] - 公司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9.98万元[21] - 业绩增长主要由于2017年以来下游市场好转,产品单价和销量同比均有增长[21]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14000392,有效期三年[17]
永东股份(002753) - 2017 Q3 - 季度财报
2017-10-25 16:00
收入和利润增长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0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3.36亿元,同比增长79.60%[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1.58万元,同比增长64.39%[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亿元,同比增长183.60%[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314元/股,同比增长183.5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42%,同比增长6.75个百分点[8] - 营业收入增长79.60%至13.364亿元,主要因下游市场向好带动销量及价格上涨[16] - 全年净利润预计增长127.25%-171.43%,区间为1.8亿至2.15亿元[20] 成本和费用变化 - 营业成本同步增长79.21%至10.15亿元,与收入增长匹配[16]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02.16万元,同比下降148.1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负为-2221.59万元,同比下降148.19%,主因存货及结算资金占用增加[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703.18%至-3.829亿元,因购买理财及固定资产投入增加[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激增7281.43%至3.7217亿元,主要来自可转债发行[16] 资产和负债变动 - 预付款项增长86.68%至6831万元,因预付材料款增加[16] - 存货增长34.90%至2.046亿元,受原料涨价及经营规模扩大影响[16] - 短期借款增长300%至8000万元,用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16] - 在建工程增长371.14%至8905.54万元,因炭黑生产线等建设项目投入增加[16] 资本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持股比例为29.13%,其持有股份中质押数量为4216.97万股[12]
永东股份(002753) - 2017 Q2 - 季度财报
2017-08-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8.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4.79%[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9.9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0.87%[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09.7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1.05%[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291元/股,同比增长330.82%[16] - 稀释每股收益为0.4218元/股,同比增长323.49%[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53%,同比上升6.98个百分点[16] - 营业收入人民币856,660,015.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79%[49] - 营业利润人民币112,980,538.2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0.24%[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299,800.3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0.87%[4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4.79%至8.57亿元[54] - 整体毛利率25.09%,同比上升2.91个百分点[56] - 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330.8%达9529.98万元[174] - 基本每股收益0.4291元同比增长330.8%[175]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4.8%至8.57亿元(上期4.64亿元)[177]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30.8%至9530万元(上期2212万元)[177] - 基本每股收益0.4291元(上期0.0996元)[17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641,710,113.7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88%[51] - 销售费用67,548,336.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05%[51] - 营业成本同比增77.9%至6.42亿元(上期3.61亿元)[177] - 所得税费用增长332.93%至1689.81万元,因利润增加[52] - 所得税费用增长333%至1689万元(上期390万元)[177]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7.0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8.41%[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转负为-517万元,同比下降108.41%[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2.95亿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负为-517万元(上期正6149万元)[181][1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至3.2亿元(上期2.67亿元)[1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净额3.74亿元(上期净流出4203万元)[183]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长39.8%至3.66亿元(上期2.62亿元)[18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20亿元,较上期2.67亿元增长19.9%[1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5亿元,较上期-0.18亿元大幅恶化[1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10亿元,主要来自发行债券收到的3.29亿元[1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4亿元,较上期-0.42亿元显著改善[18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9亿元,较期初1.15亿元增长63.8%[18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16.1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9.4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8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8.17%[16] - 公司总资产1,611,122,635.68元,同比增长49.43%[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83,668,175.69元,同比增长18.17%[49] - 货币资金增长至1.98亿元,主要因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60] - 短期借款新增8000万元满足流动资金需求[60] - 应付债券新增2.58亿元,因发行可转债[60] - 总资产同比增长49.4%至16.11亿元[170][171] - 货币资金增长66.7%至1.92亿元[169] - 应收账款增长37.7%至2.75亿元[169] - 存货增长54.6%至1.71亿元[169] - 短期借款增长300%至8000万元[170] - 应付债券新增2.58亿元[170][1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长18.2%至10.84亿元[167] - 期末现金余额增至1.95亿元(期初1.21亿元)[183]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978亿元,较期初1.21亿元增长63.5%[164]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749亿元,较期初1.997亿元增长37.6%[164] -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1.712亿元,较期初1.107亿元增长54.7%[164] - 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8000万元,较期初2000万元增长300%[165] - 公司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2.575亿元[165] - 公司流动比率从上年末的444.41%下降至本报告期末的385.67%,下降58.74个百分点[153] - 公司资产负债率从上年末的14.95%上升至本报告期末的32.74%,上升17.79个百分点[153] - 公司速动比率从上年末的368.84%下降至本报告期末的318.67%,下降50.17个百分点[153] - 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27.59倍[153]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炭黑是主要产品[24] - 炭黑产品收入同比增长83.63%至5.72亿元,占总收入66.82%[54] - 煤焦油加工产品收入同比增长87.16%至2.84亿元[54] - 干法造粒炭黑细粉含量平均为15-20%,单个粒子平均硬度低于15克[27] - 湿法造粒炭黑细粉含量可控制在7%以下,单个粒子平均硬度超过35克[27] - 硬质炭黑原生粒子粒径范围为15nm至45nm,用于轮胎胎面胶提升强度与耐磨性[28] - 软质炭黑原生粒子粒径一般超过45nm,最高可达100nm以上,用于胎侧胶及内胎胶[29] - 导电炭黑具有低电阻特性,主要用于电力电缆屏蔽材料[30] - 色素炭黑按着色强度分为四类,主要用于油墨和油漆行业[31] - 煤焦油含1万多种化合物,可提取约200余种,具经济价值的约50余种[32] - 煤焦油深加工产品包括轻油、工业萘、洗油、蒽油及改质沥青等[32][34][35][36][37][38] - 橡胶用炭黑占炭黑总使用量的67%[80] 产能和项目建设 -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6434.74万元,主要由于炭黑八线、九线等建设项目投资增加所致[39] - 公司形成"煤焦油加工-炭黑制造-尾气发电"完整产业链,实现资源就地转化[4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中炭黑第四、第五、第七生产线已完工投产,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仍在建设中[67]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投资建设活动已正常开展[67] - "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9,077.82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9,077.82万元,投资进度达100%[69] -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2,805.28万元,本报告期投入2,568.43万元,累计投入2,568.43万元,投资进度仅7.83%[69]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0,000万元,累计投入10,000万元,投资进度达100%[69] -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金额1,135.22万元,已于2017年5月完成募集资金置换[70] - 募集资金将严格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建设[96] 原材料成本与采购 - 炭黑生产的原材料成本约占生产成本的80%左右[42] - 国内高温煤焦油市场一季度整体上涨幅度约为30.46%[48] - 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80%以上[79] - 报告期内焦炉煤气采购量呈上升趋势[79] - 存货中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超过90%[82] - 主要存货账龄保持在1-3个月[8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3,000万元至15,400万元,同比增长162.94%至211.48%[77] -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4.16万元[78] -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产能增加导致产销量增长,以及市场回暖价格回升[78]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18年5月19日[87] - 公司股东刘东杰、刘东秀、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股票[8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8] - 刘志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8] - 实际控制人持股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92] - 锁定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承诺两年内不减持[92] - 股票上市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2] - 控股股东家族成员通过遗嘱继承获得的股份表决权均委托给刘东良行使[95] - 表决权委托协议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满三年为止[95]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96] - 公司董事会中包含3位独立董事以完善治理机制[97] - 董事长刘东良持股比例为29.13%,持有64,687,500股普通股,其中质押55,219,710股[134] - 董事兼总经理刘东杰持股比例为19.00%,持有42,187,500股普通股,其中质押28,500,000股[134]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16%,持有27,000,000股无限售普通股[134] - 董事靳彩红持股比例为5.07%,持有11,250,000股普通股[134] - 刘东良、刘东杰、靳彩红等董事在报告期内增持股份,刘东良增持21,562,500股至64,687,500股[141] - 刘东杰增持14,062,500股至42,187,500股[141] - 靳彩红增持3,750,000股至11,250,000股[141] - 刘志红因个人工作原因于2017年5月2日离任董事职务[142] - 公司注册资本由1.4805亿元增至2.22075亿元(增幅50%)[121][126] - 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0.81元(含税)并转增5股[126] -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9112.5万股增至1.3725亿股(增加4612.5万股)[126][130] - 无限售条件股份由5692.5万股增至8482.5万股(增加2790万股)[126] - 刘志红辞任董事并持有225万股受限股份[120][127][130] - 主要股东刘东良持股增至6468.75万股(占期末限售股47.1%)[130]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稳定股价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89] - 稳定股价措施资金上限为最近一期审计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90] - 稳定股价措施股份数量上限为实施前总股本的3%[90] - 公司回购股份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下一个交易日启动[90] - 回购方案实施需在稳定股价预案公告日起六个月内完成[90]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增持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90] - 稳定股价措施中用于回购和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91][93] - 稳定股价措施中回购和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实施前总股本的3%[91][93] - 控股股东及董事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91] - 股价稳定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91][93] - 触发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92] - 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92] - 回购方案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下一个交易日启动[93]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95] - 公司回购及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95] - 每轮股价稳定措施中增持与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实施前总股本的3%[95]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包括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5]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98] 分红政策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99]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为80%[99]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为40%[99]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为20%[99] 融资和债券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3.4亿元(3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120][13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永东转债"于2017年5月12日挂牌交易[120][131]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永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14,发行规模34,000万元,利率0.50%[145] - 永东转债发行日期为2017年4月17日,到期日为2023年4月16日[145] - 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2.1亿元,实际使用8000万元[157] 子公司和投资 - 全资子公司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报告期末总资产1,200.14万元,净资产1,199.86万元[76] - 子公司永东科技出资1000万元参设诺博科技(持股10%)[122] 技术和专利 - 公司累计获得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42][49] 税务优惠 -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80]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2.96%[85]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0.79%[85] -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1.80%[85] 环境合规 - 公司不属于环保部门重点排污单位[119] - 公司因氮氧化物排放超标被处以100万元罚款[105] 法律事项 - 公司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58.05万元[102]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02] - 公司报告期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103] 财务报告状态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00] 所有者权益变动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至10.84亿元,增幅18.2%[190] - 资本公积减少至2.66亿元,主要因转增股本0.74亿元[190]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4.64亿元,增幅21.9%[190] - 综合收益总额为0.95亿元[189] - 专项储备增加至509.86万元,增幅22.1%[190] - 公司本年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55,209,611.74元[193]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2,118,211.28元[193] - 公司本期对股东分配利润17,766,000.00元[193] - 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9,350,000.00元[193] - 公司本期专项储备增加920,501.99元[193]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860,482,325.01元[194] - 母公司本年期初所有者权益为917,016,228.14元[196] - 母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95,300,766.15元[196] - 母公司通过其他权益工具投入资本82,424,406.13元[196] - 母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1,083,669,582.91元[197] -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55,209,611.74元[199]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2,
永东股份(002753)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0.96亿元,同比增长26.69%[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20.9万元,同比增长50.79%[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705.45万元,同比增长57.38%[3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350元/股,同比增长35.07%[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85%,同比上升1.42个百分点[31] - 营业利润为1.03亿元,同比增长56.83%[67]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10.96亿元,同比增长26.69%[70]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52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36]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6.74万元,为全年最高季度[3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1.20亿元,同比增长64.01%,主要因经营规模扩大导致[83] - 材料费占营业成本比重84.48%,同比增长19.48%[77] - 人工费同比增长43.22%,主要因公司规模扩大及员工薪酬增加[78][79]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19.77%至38,456,691.52元[8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51%同比下降0.20%[8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炭黑是主要产品[41] - 炭黑产品收入7.44亿元,占总收入67.84%,同比增长19.31%[70] - 煤焦油加工产品收入3.53亿元,占总收入32.16%,同比增长45.68%[71] - 炭黑产品销售量204,639.56吨,同比增长33.99%[74] - 煤焦油加工产品销售量175,747.92吨,同比增长37.64%[74] - 橡胶用炭黑占炭黑总使用量的67%[10] - 炭黑按用途分为橡胶用炭黑、导电炭黑和色素炭黑三类[43] - 导电炭黑主要用于电力电缆屏蔽材料,具有低电阻特性[47] - 色素炭黑按黑度分为高、中、普通和低色素四种,主要用于油墨、油漆行业[48] - 煤焦油加工产品包括蒽油、工业萘、酚油和洗油等,切割温度范围最宽的洗油馏分为230-300℃[51][52][53][54] 各地区表现 - 国外销售收入1.86亿元,同比增长66.85%,占比提升至17.01%[7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中长期目标形成10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能力[106] - 公司计划形成50万吨/年橡胶用炭黑和8万吨/年导电炭黑生产能力[106] - 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拟投资金额为3.643651亿元人民币[159]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3.4亿元人民币(3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16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13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13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130]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30] 原材料和供应链 - 原材料煤焦油和蒽油占生产成本的80%以上[5] - 焦炉煤气采购量呈上升趋势且全部依赖永祥煤焦及其子公司供应[6] - 煤焦油采购来源包括山西周边县市及陕西、宁夏等低价地区[8] - 炭黑生产成本中原材料(主要为煤焦油)占比约80%[61] - 公司拥有"煤焦油加工-炭黑制造-尾气发电"循环经济产业链[60] 存货管理 - 存货中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超过90%[19] - 存货账龄基本保持在1-3个月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19] 研发投入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21.25%至97人[85]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19.77%至38,456,691.52元[8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51%同比下降0.20%[8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65.41万元,同比下降29.74%[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46.29%至506,841,747.29元[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58.92%至472,187,607.48元[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19.04%至545,499,108.95元[87] 资产和负债结构 - 总资产为10.78亿元,同比增长8.41%[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17亿元,同比增长7.23%[32]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加3.74%至11.22%[93]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增加2.28%至18.52%[93] - 资本公积占总资产比例下降7.61%至31.55%[94]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增加1.85%[93] - 固定资产增加3767.5万元,主要因炭黑七线完工转固[58] - 在建工程减少3180.82万元,主要因炭黑七线完工转固[58]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290.7782百万元人民币[98] - 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32.9672百万元人民币[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0.6572百万元人民币[98]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89.45%[100] -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完成进度100%[100]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329.057万元人民币[100]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0.12094878百万元人民币[101] -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116.80886349百万元人民币[101] - 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128]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8] 利润分配方案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20]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18][120][121] - 分红后总股本将从148,050,000股增至222,075,000股[118][120][121] - 公司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992,05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14%[121] -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7,766,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3.82%[121] - 公司2014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121]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80,410,103.51元[121]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100%[121] - 公司2015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17][119] - 公司2015年度分红后总股本从98,700,000股增至148,050,000股[117][119] 股权结构和股东信息 - 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和靳彩红合计持有50,625,000股[1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东良持股期末增至43,125,000股[183] - 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0股[174] - 董事兼总经理刘东杰持股期末增至28,125,000股[183] - 董事靳彩红持股期末增至7,500,000股[183] - 股东中国工商银行嘉实事件驱动基金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943,837股[174] - 股东戎宗定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723,900股[174] - 股东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480,450股[174] - 股东王震霄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470,522股[174] - 股东陆刚强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460,000股[174] - 股东周超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455,952股[174]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911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61.55%[164]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569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8.45%[164] - 股份总数因资本公积金转增增加4935万股至1.4805亿股[164] -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现金并转增5股[165] - 限售股解禁涉及股份2100万股(含机构股东及个人股东)[165] - 董事刘志红持有的112.5万股股份转为高管锁定股[165] - 公司股份总数因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98,700,000股增至148,050,000股,增幅50%[170] - 2016年5月19日解禁首发前机构及个人限售股共计21,000,000股[170] -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解除限售18,000,000股[168][170] - 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解除限售1,500,000股[168][170] - 刘志红解除限售1,500,000股但新增高管锁定限售1,125,000股[168] - 刘东良期末限售股增至43,125,000股,持股比例29.13%[169][173] - 刘东杰期末限售股增至28,125,000股,持股比例19.00%[169][173] - 靳彩红期末限售股增至7,500,000股,持股比例5.07%[169][173]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8,000,000股流通股,持股比例12.16%[173] - 公司期末限售股总数由74,000,000股增至91,125,000股[169] 公司治理和高管信息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为535万元[18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总额为8025万股[18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267.5万元[184] - 独立董事彭学军、江永辉、丁丽萍于2016年4月13日新任[185] - 独立董事范仁德、李明高、冯玉军于2016年4月13日任期满离任[185] - 财务总监陈梦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11月11日起任职[184] - 董事赵辉在股东单位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担任总经理并领取报酬[188] - 独立董事江永辉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并领取报酬[189] - 独立董事丁丽萍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担任秘书长并领取报酬[189] - 独立董事彭学军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并领取报酬[18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187.48万元[192] - 董事长刘东良薪酬32万元,总经理刘东杰薪酬30万元[191] - 副总经理苏国贤薪酬28万元,财务总监陈梦喜及董事会秘书张巍各薪酬22万元[191] - 监事会主席吉英俊薪酬8.16万元,监事毛肖佳及卫红变各薪酬7.66万元[191] - 离任独立董事范仁德、李明高、冯玉军各领取薪酬2.5万元[191] - 现任独立董事彭学军、江永辉、丁丽萍各领取薪酬7.5万元[192] - 公司董事会包含3位独立董事以完善治理机制[128] 员工结构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541人,子公司在职员工4人,合计545人[192] - 生产人员占比66.7%(361人),技术人员占比17.9%(97人),销售人员占比5.2%(28人)[192]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11.6%(63人),大专学历占比37.3%(202人),中专及高中学历占比51.0%(276人)[192] - 公司无劳务外包情况,离退休职工人数为0人[192][195]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和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24]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中回购和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的3%[124] -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触发预警条件需召开投资者见面会[123]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价稳定预案实施条件[123] - 控股股东及董事等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50%[125] - 公司回购与相关方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股东权益的2%[125][126] - 公司回购与相关方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实施前总股本的3%[125][126]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6] - 股价稳定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126] - 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50%[127] - 公司回购及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27] - 每轮稳定股价方案中回购及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总股本的3%[127]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包括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27] -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下一个交易日启动6个月内实施完毕[124]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124] - 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9] - 股价稳定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129] 股东承诺和限售安排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18年5月19日[12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3] - 股东刘东良、靳彩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23] - 股东刘志红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123]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123] - 实际控制人持股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125] - 锁定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承诺两年内不减持[125] - 股东天津东方富海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25] - 减持计划公告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125]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需在公告日起6个月内完成[125]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28] - 实际控制人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保持控制权稳定[127] 税务优惠 -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2]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总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兴业银行晋城支行两笔合计5000万元,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多笔合计1亿元[150][151] - 委托理财实际收益总额为人民币85.5万元,其中兴业银行晋城支行产品收益25.55万元,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收益59.95万元[151] - 单笔最大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投向兴业银行晋城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151]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约4.5%-5.0%,其中1000万元产品90天期收益10.2万元[151] - 兴业银行晋城支行短期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约3.5%-4.0%,其中3000万元30天期收益6.9万元[151] - 所有委托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结构,未计提减值准备[151] - 公司2016年委托理财总金额为52,754万元[154] - 委托理财总收益为215.99万元[154] - 委托理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154] - 公司购买山西证券本金保障型产品单笔最大金额为2,000万元[152] - 山西证券产品最高固定利率为18.95%[152] - 兴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单笔金额均为2,000万元[152][153] - 委托理财未出现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的情况[154] - 公司未来仍有委托理财计划[15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155] 风险因素 - 面临环保标准提高导致成本增加的风险[15]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额为1200万元[135] -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50万元[136] -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管理费用调整,影响金额为1,292,764.90元[133] -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31] -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公告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137] -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38] -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41][142][143][144][145] - 报告期内无重大担保及资产
永东股份(002753) - 2017 Q1 - 季度财报
2017-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385,259,460.60元,同比增长95.7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16,638.33元,同比增长273.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976,241.04元,同比增长276.96%[8] - 基本每股收益0.2642元/股,同比增长273.69%[8] - 稀释每股收益0.2642元/股,同比增长273.6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8%,同比上升2.96个百分点[8] - 营业收入增长95.73%至38525.95万元,因产能释放及市场回暖[15]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增长91.29%至28781.46万元,因销量及销售成本增加[15]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011,483.36元,同比下降357.3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357.36%至-7101.15万元,因采购商品支付现金增加[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593.06%至-6033.94万元,因投资筹建农商行[1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75.51%至2962.28万元,主要因投资筹建农商行[15] - 应收票据增长31.97%至10921.75万元,因银行质押导致支付减缓[15] - 其他应收款增长70.80%至14562.11万元,因向筹建中农商行投资[15] - 存货增长40.54%至15555.10万元,因原料价格上涨及春节库存增加[15] - 应付票据增长204.96%至3964.47万元,因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140,397.29元,主要为政府补助122,333.33元[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预计2017年1-6月净利润增长211.96%至261.69%,达6900-8000万元[21][22] 其他重要事项 - 2017年03月23日通过电话沟通方式接待个人类型调研[25]
永东股份(002753)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80,535,880.43元,同比增长24.9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744,133,496.22元,同比增长17.32%[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23,431.30元,同比增长122.4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41,642.58元,同比增长16.3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398,979.93元,同比增长23.92%[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846元/股,同比增长48.87%[8]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区间为6000万元至7500万元[54]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幅度为0.65%至25.82%[54]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1万元[5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增长67.16%至8305万元,因销量增加导致运输费用上升[16] - 财务费用转为负值-27万元(降107.42%),因本期无利息支出[1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124.97%至1.67亿元,主要因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收回[15] - 应收票据减少61.51%至4325万元,因公司加大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力度[15] - 预付款项激增336.68%至4268万元,因原料油及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15] - 存货增长33.16%至1.37亿元,因公司产能扩大[15] - 在建工程减少90.61%至476万元,因主要工程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5] - 总资产为1,005,605,381.9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88,397,494.2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88%[8]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095,862.21元,同比增长19.0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141.16%至6348万元,因理财投资回收现金大于支付[16] 业务发展和投资 - 公司投资3.64亿元建设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17] - 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44]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4] 融资和资本运作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上报证监会[18]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327人[11] - 控股股东东方富海及刘志红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22] - 刘东杰等股东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22]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3]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3] - 刘志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4] - 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所持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32]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32] - 股东刘东杰等六人所持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表决权委托除外)[33] - 股东刘东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股份[33] - 天津东方富海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在3个月内完成[34] - 股东承诺不转让所获公司股份直至上市满三年[43] 股价稳定措施 - 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24] - 股价稳定预案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24] - 稳定股价措施资金上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27] - 稳定股价措施股份回购与增持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3%[27] - 公司需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6]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50%[30] - 公司回购及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30] - 公司回购股份与管理层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总股本的3%[31]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包括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31] - 股价稳定预案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4]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预案[35] - 稳定股价措施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38][41] - 稳定股价措施中回购与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3%[38]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用于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50%[40]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39][41] - 公司回购股份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下一个交易日启动[39]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36][39] - 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终止稳定措施[42] - 回购或增持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终止稳定措施[42] - 董事会需在回购决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预案[38] - 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启动投资者沟通机制[49]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49]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等方式[50]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中有3位独立董事[46]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46] -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46]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47]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8] - 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45] 承诺履行和责任 - 违反承诺将承担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及索赔责任[48] 分红政策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5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5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5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52]
永东股份(002753)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6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15%[21] - 公司营业收入463597615.79元,同比增长13.15%[29][30][31] - 公司2016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4.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1%[1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1.8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76%[21]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1.82万元,同比下降26.76%[29][30] - 净利润为2211.8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8%[1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7.4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00%[21] - 综合收益总额为2211.82万元,同比下降26.7%[15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94元/股,同比下降42.03%[21] - 基本每股收益0.1494元,同比下降42.0%[1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5%,同比下降2.70个百分点[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5193.91万元,同比增长68.93%,主要系运输费用增加所致[30][31] - 销售费用为5193.9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0%[156] - 财务费用-34.07万元,同比下降108.12%,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利息支出所致[30][31] - 财务费用为-34.07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08.1%[156] -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综合毛利率22.18%,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29][3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炭黑产品营业收入311733190.51元,同比增长1.75%,毛利率23.59%[35] - 煤焦油加工产品营业收入151864425.28元,同比增长46.92%,毛利率19.29%[35] 各地区表现 - 国内销售收入占比84.06%,国外销售收入占比14.94%[29] - 国外销售收入73899215.05元,同比增长34.14%[3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49.41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71.64%[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9.41万元,同比增长171.64%[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149.41万元,同比增长171.6%[1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85.82万元,同比扩大45.1%[1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202.80万元,同比转负[161]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2.62亿元,同比增长64.3%[159] - 购买商品支付现金1.22亿元,同比增长27.8%[160] - 支付职工现金1090.41万元,同比增长37.3%[160] 资产负债表关键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0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36.3%[151]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0%[151] - 存货期末余额1.1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4.0%[151]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3.5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3.2%[152]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零[152]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5714.64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64.7%[152] - 总资产为10.2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7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60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微增0.62%[2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45.63万元人民币,主要包含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18.73万元[25][26] 理财投资活动 - 公司委托兴业银行理财产品金额3000万元,实际收益14.05万元[51] - 公司委托山西证券理财产品金额1850万元,实际收益17.53万元[51] - 公司委托山西证券理财产品金额150万元,实际收益1.42万元[51] - 公司委托山西证券理财产品金额1000万元,实际收益10.2万元[51] - 公司委托山西证券理财产品金额900万元,实际收益8.53万元[51] - 公司委托山西证券理财产品金额1000万元,实际收益3.45万元[51] - 公司委托山西证券理财产品金额1348万元,实际收益12.77万元[51] - 公司购买兴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3000万元,年化收益率6.9%[52] - 公司购买山西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金额1752万元,年化收益率6.05%[52] - 公司购买兴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6%[52] - 公司购买山西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金额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18.95%[52] - 公司购买山西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金额1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45%[52] - 公司购买兴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6%[53] - 公司购买山西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金额1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45%[53] - 公司购买山西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金额500万元,年化收益率1.73%[53] - 公司购买山西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金额748万元,年化收益率2.44%[53] - 公司购买兴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91%[53] - 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54] - 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54] - 公司另获授权使用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4] - 公司获授权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54] -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及金融股权持有[46][47][48][49]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2.91亿元人民币[58][59]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805.35万元人民币[59]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66亿元人民币[59] - 主要承诺投资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投资进度达86.88%[60]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14] - 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建设[11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计划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7,766,000元[68] - 公司以总股本98,7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9,350,000股[68]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8,050,000股[68] -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69] -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987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8元现金并转增5股[130] - 权益分派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870万股增至14805万股增幅50%[130][131] - 权益分派导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被摊薄[131] - 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12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80%[12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40%[12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20%[121] 股东结构和持股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至2018年5月19日[95] - 公司股东东方富海等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12个月,已于2016年5月19日履行完毕[96] - 公司控股股东刘东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股份[9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7]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105]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股票[105] - 报告期内限售股解禁共计2100万股涉及股东天津东方富海及嘉兴嘉禾九鼎等[130][133] - 董事刘志红持有的112.5万股股份转为高管锁定股占其总持股75%[130][13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74.97%降至61.55%无限售条件股份由25.03%升至38.45%[130] - 境内法人持股全部解除限售由1300万股降为0股[13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607名[136] - 董事长刘东良持股43,125,000股,占总股本29.13%[137] - 董事兼总经理刘东杰持股28,125,000股,占总股本19.00%[137] -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持股18,000,000股,占总股本12.16%[137] - 董事靳彩红持股7,500,000股,占总股本5.07%[137] - 刘东秀持股3,000,000股,占总股本2.03%[137] - 刘东果、刘东玉、刘东梅各持股2,250,000股,分别占总股本1.52%[137] - 刘东竹持股1,500,000股,占总股本1.01%[137] - 刘志红持股1,500,000股,占总股本1.01%[137]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家族合计持股91,125,000股[134][137]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8]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98] - 股价稳定措施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01][103] - 股价稳定措施回购和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的3%[101][103] - 控股股东及高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的50%[103]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101][103] -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102] - 董事会应在做出回购决议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预案[101] -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04]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实际控制人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5] - 股东减持计划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在3个月内完成减持[106] -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启动投资者见面会[107]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5日内制定股价稳定方案[107] - 股价稳定措施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母公司股东权益2%[109] - 股价稳定措施回购及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3%[109] - 东方富海减持时持股低于5%可豁免提前公告要求[106] -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112] - 控股股东等增持资金与公司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12] - 控股股东等增持股份数量与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3%[112]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限为稳定股价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112] -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方案终止[113] - 继续回购或增持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稳定股价方案终止[113]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18][119]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115]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不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经济组织权益[11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以完善治理机制[116]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17]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2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124] 业务发展与项目投资 - 公司自主研发导电炭黑产品达国际先进水平[45] - 公司依托山西省煤炭资源实现原料就近采购[44] - 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拟投资金额为36436.51万元[125]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6] - 可转债项目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获得行政受理通知书[126] 会计政策与金融工具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75]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标准为人民币300万元[200] -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200] -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纳入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测试[200] -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纳入组合测试[2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幅下降时确认减值损失[197]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损失可转回计入当期损益[198]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198]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参照应收款项方法处理[199]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条件时终止确认[191] - 金融负债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194]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情况[79][80][81]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8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83][84][85][86][87] -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19.97%至3.56%[67] -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3400万元至4400万元人民币[67] 所有者权益变动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935万元[164] - 公司股本增加2470万元,从7400万元增至9870万元[166][167] - 资本公积增加2.6608亿元,从1.234亿元增至3.8948亿元[166][167] - 未分配利润增加3020.04万元,从2.7961亿元增至3.0981亿元[166][167] - 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3.2171亿元,从5.1104亿元增至8.3275亿元[166][167] - 综合收益总额为3020.04万元[166] - 股东投入普通股资本2.9078亿元[166][167] - 专项储备增加73.20万元,从295.57万元增至368.78万元[166][167] -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73.20万元[16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805亿元[168]
永东股份(002753)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968亿元,同比增长19.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6.71万元,同比增长15.76%[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61元/股,同比下降13.1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2%,同比下降0.53个百分点[8]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2100万元至3100万元[52]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30.46%至2.65%[52]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0.04万元[5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下降97.99%至44.80万元,因本期无利息支出[15]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至785.73万元,增幅455.16%,受应交增值税波动影响[15] - 销售费用增至2654.30万元,增幅101.93%,主要因运输费用增加[15] -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但单位运费波动不大[52]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9.19万元,同比增长1171.0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至2.76亿元,同比增长1171.04%,主要因销售商品现金回收增加[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数1.22亿元,同比变化233.67%,因理财产品赎回金额高于购买金额[15] - 货币资金增加至11.42亿元,增幅53.58%,主要因销售商品现金流入增加及理财产品净赎回[1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预付款项增至2377.27万元,同比上升143.23%,因预付材料款和工程款增加[15] - 应付票据增至5399.55万元,增幅55.61%,系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增加[15] - 总资产为10.3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66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2%[8] 股东结构和持股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270户[11] - 控股股东刘东良持股比例为29.13%,持股数量为2875万股[11] - 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所持股份锁定期至2018年5月19日,目前正常履行中[19] - 实际控制人持股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30]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减持股份[30] - 股东刘东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股票[21] - 股东天津东方富海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32] - 股东天津东方富海减持计划公告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3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21] 股价稳定机制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2] - 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需召开投资者见面会[22]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23] - 股价稳定措施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25] - 股价稳定措施中回购及增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的3%[25][26] - 公司需在稳定股价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回购或增持方案[26]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增持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27] - 公司回购股份后需依法办理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7]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单轮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50%[28] - 单轮回购与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权益的2%[28] - 单轮回购与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实施前总股本的3%[29]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3] - 股价稳定预警条件为连续5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33] - 股价稳定措施终止条件包括连续10日收盘价高于最近审计每股净资产[30]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和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36][39] - 公司回购股份与相关方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3%[36][39] - 控股股东等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39]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37][39] -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措施终止[40]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实施情况[34] -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回购决议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和回购股份预案[36] - 经股东大会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回购[37] -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37] - 公司控股股东等将通过要约收购或集中竞价等方式依法增持公司股票[38] -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启动预警条件[47]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47] - 稳定股价预案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增持等措施[48] 公司治理与承诺 - 董事会成员中包含3位独立董事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4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43][45]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46]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44] - 违反承诺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43][46] - 承诺函自2015年5月19日起生效并持续履行[42][47] 分红政策 - 公司承诺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4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5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5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50] - 分红回报规划正常履行中[48]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将严格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建设[42]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2] 投资项目进展 - 公司推进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拟投资3.64亿元[1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11.83万元[9]
永东股份(002753)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6-03-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8.6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5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88%[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3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7%[3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942元/股,同比下降26.24%[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43%,同比下降4.99个百分点[33] - 营业利润为6575.5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4.75%[72] - 公司2015年净利润为5253.04万元[116] - 公司2014年净利润为5961.12万元[118] - 公司2013年净利润为5014.34万元[1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80%以上,主要为煤焦油和蒽油[6] - 原材料成本占炭黑生产成本约80%[63]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1.62%至73,414,464.58元,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7.50%至37,897,098.53元[86]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8.84%至2,951,072.73元,主要因归还银行借款减少利息支出[86]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8.27%至32,107,902.38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71%[9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炭黑是公司主要产品,占主营业务核心地位[43] - 炭黑产品收入为6.23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46%,占总收入72.03%[76] - 煤焦油加工产品收入为2.420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2.29%,占总收入27.97%[76] - 炭黑产品毛利率为24.80%,同比上升4.35个百分点[78] - 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为10.77%,同比下降15.27个百分点[78] - 橡胶用炭黑占炭黑总使用量的67%,主要用于轮胎生产[11] - 干法造粒炭黑细粉含量达15-20%[45] - 湿法造粒炭黑细粉含量控制在7%以下[45] - 硬质炭黑原生粒子粒径范围15-45nm[46] - 软质炭黑原生粒子粒径超45nm,最高达100nm以上[46] - 2015年炭黑总产量为391万吨,同比下降1.29%[56] - 湿法造粒炭黑产量为380万吨,同比下降1.60%[56] - 炭黑销售量391万吨,同比增长1.74%[56] - 公司拥有"煤焦油加工-炭黑制造-尾气发电"循环经济产业链[60] - 自主研发煤焦油基导电炭黑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62] - 炭黑尾气发电装置实现生产及办公用电自供[65] - 煤焦油含超1万种化合物,可提取约200余种[50] - 煤焦油具经济价值的化合物约50余种[50] - 蒽油应用于炭黑生产等工业领域[51] - 工业萘作为重要有机化工原料用于合成纤维等领域[52] - 洗油馏分切割温度范围为230-300℃[54] 各地区表现 - 国内销售收入为7.5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3%,占总收入87.08%[76] - 国外销售收入为1.11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93%,占总收入12.92%[7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3] - 公司中长期目标形成10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能力[105] - 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资金实施发展战略[112] - 公司承诺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139]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4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80%[14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40%[14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20%[141] -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13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3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137]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138]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8]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报批程序[138] 采购和供应链 - 焦炉煤气全部由永祥煤焦及其子公司晋华焦化供应,采购量呈上升趋势[7] - 煤焦油采购主要来自山西运城周边县市及陕西、宁夏等低价地区[9] - 2015年3月工信部和财政部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可能影响原材料供应[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318,260,661.63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1.39%[86] - 地处山西焦煤主产区,原料采购具成本优势[63] 现金流和资金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32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72.18%[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172.18%至49,324,051.36元[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扩大385.88%至-146,466,384.89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和工程投资[91][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76.67%至447,640,685.00元,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1]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36个百分点至7.48%,金额为74,342,790.34元[95] - 公司201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5,752万元人民币[163] - 公司委托理财已收回本金34,000万元人民币[163] - 委托理财实现收益189.67万元人民币[163] -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6,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5.4%[162] -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2.67%[162] - 兴业银行机构理财计划7,000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25.51万元人民币[162] - 山西证券"稳得利"收益凭证3,000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28.42万元人民币[163] - 山西证券"月月利"收益凭证2,000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7.1万元人民币[163] - 公司授权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63] - 公司授权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163] 资产和投资 - 总资产为9.9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37%[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35%[33] -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3327.66万元[58] -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209.81万元[58] - 存货中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超过90%,账龄保持在1-3个月[20] - 资本公积同比增长24.10个百分点至39.16%,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95] 募集资金使用 -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9,077.82万元[98]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3,769万元[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3,769万元[98]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308.82万元[98] - 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投资进度为72.17%[100]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100.00%[100]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现效益1,780.72万元[10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01] -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1,680.89万元[100] - 募集资金将严格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建设[134]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34]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和靳彩红合计持有3375万股股份[15]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9870万股[21]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2470万股[171][173][174][175]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400万股增至9870万股[171][175] - 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17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4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由100%降至74.97%[171] - 无限售条件股份新增2470万股,占总股本25.03%[171]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130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17.57%[171]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610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82.43%[171] - 本次发行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72][174][175] - 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降低[175] - 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号为证监许可[2015]718号[171][17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270户[177] - 持股5%以上股东刘东良持股比例为29.13%[177] - 持股5%以上股东刘东杰持股比例为19.00%[177] - 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12.16%[177] - 持股5%以上股东靳彩红持股比例为5.07%[177] - 实际控制人刘东良与靳彩红为夫妇关系[180] -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资本为75,800万元[181]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孙丽持有352,785股人民币普通股[17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财达证券持有34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7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持有320,300股人民币普通股[177] - 董事长刘东良期末持股28,75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变动[186] - 董事兼总经理刘东杰期末持股18,75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变动[186] - 董事靳彩红期末持股5,00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变动[186] - 董事刘志红期末持股1,00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变动[186] - 董事、监事及高管合计期末持股53,50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增减变动[187]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21] - 公司2015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7亿元[116]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116] - 现金分红总额为1776.6万元[116] -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82%[118] - 公司以总股本987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116]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为4935万股[116] 公司治理和人员 - 2015年6月23日总经理刘东良因任期满离任[188] - 2015年6月23日刘东杰被聘任为总经理[188] - 2015年6月23日董事陈玉杰因任期满离任[188] - 2015年6月23日监事闫永俊因任期满离任[188] - 2015年6月23日毛肖佳被选举为监事[18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合计140.54万元[197][198] - 董事长刘东良税前报酬总额21.2万元[197] - 董事兼总经理刘东杰税前报酬总额18.1万元[197] - 副总经理苏国贤税前报酬总额15.7万元[198] - 财务总监陈梦喜税前报酬总额14万元[198]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巍税前报酬总额12.6万元[197] - 独立董事范仁德、李明高、冯玉军税前报酬总额均为10万元[197]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453人[198] - 生产人员数量293人,占员工总数64.7%[198]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52人,占员工总数11.5%[198]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15.94%至80人,但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至18%[88][90]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136] 承诺和稳定股价措施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122]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122] - 天津东方富海等股东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123] - 董事及高管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23] - 董事及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123] - 公司设定股价预警条件为连续5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124] - 公司设定股价触发条件为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4]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高管增持[125] - 回购股份需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规定[126] - 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需确保符合上市条件[126] - 公司及关联方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与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27][130] - 公司及关联方在每轮稳定股价措施中回购与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3%[127][130]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130]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128][130] -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措施终止[131] - 继续回购或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稳定股价措施终止[131] -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128] -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回购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预案[127] - 股东大会决议后公司需在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回购[128] - 公司新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保证书[131] 审计和合规 - 支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50万元[146] - 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14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服务5年[146] - 报告期未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42] - 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43][144] - 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145] 季度财务数据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311亿元人民币[38]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万元人民币[38]
永东股份(002753)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34亿元人民币,同比小幅下降1.00%[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75%[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98%[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4元/股,同比下降35.4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2%,同比下降3.65个百分点[7]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4300万元至5500万元[32]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7.74%至27.87%[32]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1.12万元[3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3125.09万元,较上期增长46.56%[14]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360.77万元,较上期下降61.73%[1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9.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大幅增长65.46%[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696.08万元,较期初增长35.78%[14]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879.47万元,较期初大幅增长496.67%[14]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3亿元,较期初激增2470.43%[14] - 短期借款期末清零,较期初6千万元减少100%[14]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3.89亿元,较期初增长215.62%[14]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73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98.4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873.22万元,较上期增加1921.13万元[1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出1.54亿元,主要因理财及购建固定资产[14] 股东和股权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813户[10] - 控股股东靳彩红、刘东良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36个月至2018年5月19日[15] 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和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9][21]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和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的3%[19] - 控股股东等有增持义务人员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21]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20][21]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包括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2]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包括继续回购或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3] - 公司回购股份后需依法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 -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回购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预案[19]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回购[20] - 公司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实施情况[18]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将严格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建设[25]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5]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2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26] - 持股5%以上股东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28]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8] - 承诺人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29] 分红政策 - 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3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3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3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3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31] 合规和风险披露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4]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5]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