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968亿元,同比增长19.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6.71万元,同比增长15.76%[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61元/股,同比下降13.1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2%,同比下降0.53个百分点[8]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2100万元至3100万元[52]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30.46%至2.65%[52]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0.04万元[5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下降97.99%至44.80万元,因本期无利息支出[15]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至785.73万元,增幅455.16%,受应交增值税波动影响[15] - 销售费用增至2654.30万元,增幅101.93%,主要因运输费用增加[15] -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但单位运费波动不大[52]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9.19万元,同比增长1171.0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至2.76亿元,同比增长1171.04%,主要因销售商品现金回收增加[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数1.22亿元,同比变化233.67%,因理财产品赎回金额高于购买金额[15] - 货币资金增加至11.42亿元,增幅53.58%,主要因销售商品现金流入增加及理财产品净赎回[1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预付款项增至2377.27万元,同比上升143.23%,因预付材料款和工程款增加[15] - 应付票据增至5399.55万元,增幅55.61%,系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增加[15] - 总资产为10.3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66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2%[8] 股东结构和持股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270户[11] - 控股股东刘东良持股比例为29.13%,持股数量为2875万股[11] - 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所持股份锁定期至2018年5月19日,目前正常履行中[19] - 实际控制人持股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30]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减持股份[30] - 股东刘东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股票[21] - 股东天津东方富海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32] - 股东天津东方富海减持计划公告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3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21] 股价稳定机制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2] - 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需召开投资者见面会[22]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23] - 股价稳定措施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25] - 股价稳定措施中回购及增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的3%[25][26] - 公司需在稳定股价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回购或增持方案[26]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增持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27] - 公司回购股份后需依法办理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7]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单轮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50%[28] - 单轮回购与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权益的2%[28] - 单轮回购与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实施前总股本的3%[29]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3] - 股价稳定预警条件为连续5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33] - 股价稳定措施终止条件包括连续10日收盘价高于最近审计每股净资产[30]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和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36][39] - 公司回购股份与相关方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3%[36][39] - 控股股东等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39]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37][39] -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措施终止[40]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实施情况[34] -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回购决议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和回购股份预案[36] - 经股东大会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回购[37] -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37] - 公司控股股东等将通过要约收购或集中竞价等方式依法增持公司股票[38] -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启动预警条件[47]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47] - 稳定股价预案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增持等措施[48] 公司治理与承诺 - 董事会成员中包含3位独立董事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4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43][45]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46]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44] - 违反承诺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43][46] - 承诺函自2015年5月19日起生效并持续履行[42][47] 分红政策 - 公司承诺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4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5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5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50] - 分红回报规划正常履行中[48]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将严格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建设[42]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2] 投资项目进展 - 公司推进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拟投资3.64亿元[1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11.83万元[9]
永东股份(002753) - 2016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