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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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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6-03-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8.6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5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88%[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3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7%[3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942元/股,同比下降26.24%[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43%,同比下降4.99个百分点[33] - 营业利润为6575.5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4.75%[72] - 公司2015年净利润为5253.04万元[116] - 公司2014年净利润为5961.12万元[118] - 公司2013年净利润为5014.34万元[1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80%以上,主要为煤焦油和蒽油[6] - 原材料成本占炭黑生产成本约80%[63]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1.62%至73,414,464.58元,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7.50%至37,897,098.53元[86]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8.84%至2,951,072.73元,主要因归还银行借款减少利息支出[86]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8.27%至32,107,902.38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71%[9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炭黑是公司主要产品,占主营业务核心地位[43] - 炭黑产品收入为6.23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46%,占总收入72.03%[76] - 煤焦油加工产品收入为2.420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2.29%,占总收入27.97%[76] - 炭黑产品毛利率为24.80%,同比上升4.35个百分点[78] - 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为10.77%,同比下降15.27个百分点[78] - 橡胶用炭黑占炭黑总使用量的67%,主要用于轮胎生产[11] - 干法造粒炭黑细粉含量达15-20%[45] - 湿法造粒炭黑细粉含量控制在7%以下[45] - 硬质炭黑原生粒子粒径范围15-45nm[46] - 软质炭黑原生粒子粒径超45nm,最高达100nm以上[46] - 2015年炭黑总产量为391万吨,同比下降1.29%[56] - 湿法造粒炭黑产量为380万吨,同比下降1.60%[56] - 炭黑销售量391万吨,同比增长1.74%[56] - 公司拥有"煤焦油加工-炭黑制造-尾气发电"循环经济产业链[60] - 自主研发煤焦油基导电炭黑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62] - 炭黑尾气发电装置实现生产及办公用电自供[65] - 煤焦油含超1万种化合物,可提取约200余种[50] - 煤焦油具经济价值的化合物约50余种[50] - 蒽油应用于炭黑生产等工业领域[51] - 工业萘作为重要有机化工原料用于合成纤维等领域[52] - 洗油馏分切割温度范围为230-300℃[54] 各地区表现 - 国内销售收入为7.5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3%,占总收入87.08%[76] - 国外销售收入为1.11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93%,占总收入12.92%[7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3] - 公司中长期目标形成10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能力[105] - 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资金实施发展战略[112] - 公司承诺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139]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4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80%[14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40%[14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20%[141] -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13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3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137]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138]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8]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报批程序[138] 采购和供应链 - 焦炉煤气全部由永祥煤焦及其子公司晋华焦化供应,采购量呈上升趋势[7] - 煤焦油采购主要来自山西运城周边县市及陕西、宁夏等低价地区[9] - 2015年3月工信部和财政部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可能影响原材料供应[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318,260,661.63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1.39%[86] - 地处山西焦煤主产区,原料采购具成本优势[63] 现金流和资金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32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72.18%[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172.18%至49,324,051.36元[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扩大385.88%至-146,466,384.89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和工程投资[91][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76.67%至447,640,685.00元,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1]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36个百分点至7.48%,金额为74,342,790.34元[95] - 公司201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5,752万元人民币[163] - 公司委托理财已收回本金34,000万元人民币[163] - 委托理财实现收益189.67万元人民币[163] -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6,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5.4%[162] -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2.67%[162] - 兴业银行机构理财计划7,000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25.51万元人民币[162] - 山西证券"稳得利"收益凭证3,000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28.42万元人民币[163] - 山西证券"月月利"收益凭证2,000万元人民币,实现收益7.1万元人民币[163] - 公司授权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63] - 公司授权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163] 资产和投资 - 总资产为9.9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37%[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35%[33] -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3327.66万元[58] -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209.81万元[58] - 存货中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超过90%,账龄保持在1-3个月[20] - 资本公积同比增长24.10个百分点至39.16%,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95] 募集资金使用 -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9,077.82万元[98]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3,769万元[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3,769万元[98]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308.82万元[98] - 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投资进度为72.17%[100]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100.00%[100]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现效益1,780.72万元[10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01] -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1,680.89万元[100] - 募集资金将严格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建设[134]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34]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和靳彩红合计持有3375万股股份[15]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9870万股[21]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2470万股[171][173][174][175]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400万股增至9870万股[171][175] - 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17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4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由100%降至74.97%[171] - 无限售条件股份新增2470万股,占总股本25.03%[171]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130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17.57%[171]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610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股份82.43%[171] - 本次发行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72][174][175] - 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降低[175] - 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号为证监许可[2015]718号[171][17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270户[177] - 持股5%以上股东刘东良持股比例为29.13%[177] - 持股5%以上股东刘东杰持股比例为19.00%[177] - 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12.16%[177] - 持股5%以上股东靳彩红持股比例为5.07%[177] - 实际控制人刘东良与靳彩红为夫妇关系[180] -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资本为75,800万元[181]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孙丽持有352,785股人民币普通股[17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财达证券持有34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7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持有320,300股人民币普通股[177] - 董事长刘东良期末持股28,75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变动[186] - 董事兼总经理刘东杰期末持股18,75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变动[186] - 董事靳彩红期末持股5,00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变动[186] - 董事刘志红期末持股1,00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变动[186] - 董事、监事及高管合计期末持股53,500,000股,占期初总持股的100%,无增减变动[187]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21] - 公司2015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7亿元[116]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116] - 现金分红总额为1776.6万元[116] -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82%[118] - 公司以总股本987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116]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为4935万股[116] 公司治理和人员 - 2015年6月23日总经理刘东良因任期满离任[188] - 2015年6月23日刘东杰被聘任为总经理[188] - 2015年6月23日董事陈玉杰因任期满离任[188] - 2015年6月23日监事闫永俊因任期满离任[188] - 2015年6月23日毛肖佳被选举为监事[18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合计140.54万元[197][198] - 董事长刘东良税前报酬总额21.2万元[197] - 董事兼总经理刘东杰税前报酬总额18.1万元[197] - 副总经理苏国贤税前报酬总额15.7万元[198] - 财务总监陈梦喜税前报酬总额14万元[198]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巍税前报酬总额12.6万元[197] - 独立董事范仁德、李明高、冯玉军税前报酬总额均为10万元[197]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453人[198] - 生产人员数量293人,占员工总数64.7%[198]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52人,占员工总数11.5%[198]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15.94%至80人,但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至18%[88][90]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136] 承诺和稳定股价措施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122]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122] - 天津东方富海等股东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123] - 董事及高管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23] - 董事及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123] - 公司设定股价预警条件为连续5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124] - 公司设定股价触发条件为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4]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高管增持[125] - 回购股份需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规定[126] - 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需确保符合上市条件[126] - 公司及关联方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与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27][130] - 公司及关联方在每轮稳定股价措施中回购与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3%[127][130]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130]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128][130] -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措施终止[131] - 继续回购或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稳定股价措施终止[131] -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128] -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回购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预案[127] - 股东大会决议后公司需在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回购[128] - 公司新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保证书[131] 审计和合规 - 支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50万元[146] - 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14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服务5年[146] - 报告期未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42] - 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43][144] - 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145] 季度财务数据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311亿元人民币[38]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万元人民币[38]
永东股份(002753)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34亿元人民币,同比小幅下降1.00%[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75%[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98%[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4元/股,同比下降35.4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2%,同比下降3.65个百分点[7]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4300万元至5500万元[32]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7.74%至27.87%[32]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1.12万元[3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3125.09万元,较上期增长46.56%[14]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360.77万元,较上期下降61.73%[1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9.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大幅增长65.46%[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696.08万元,较期初增长35.78%[14]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879.47万元,较期初大幅增长496.67%[14]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3亿元,较期初激增2470.43%[14] - 短期借款期末清零,较期初6千万元减少100%[14]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3.89亿元,较期初增长215.62%[14]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73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98.4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873.22万元,较上期增加1921.13万元[1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出1.54亿元,主要因理财及购建固定资产[14] 股东和股权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813户[10] - 控股股东靳彩红、刘东良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36个月至2018年5月19日[15] 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和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9][21]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和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的3%[19] - 控股股东等有增持义务人员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21]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20][21]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包括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2]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包括继续回购或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3] - 公司回购股份后需依法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 -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回购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预案[19]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回购[20] - 公司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实施情况[18]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将严格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建设[25]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5]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2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26] - 持股5%以上股东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28]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8] - 承诺人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29] 分红政策 - 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3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3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3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3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31] 合规和风险披露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4]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5]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7]
永东股份(002753) - 2015 Q2 - 季度财报
2015-08-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097亿元,同比下降2.08%[20]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8%至4.097亿元[30]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2.08%至4.097亿元,上期为4.184亿元[1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0.04万元,同比下降9.80%[20] - 净利润同比下降9.81%至3020万元[13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866元/股,同比下降14.56%[20]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4.57%至0.3866元[1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5%,同比下降1.92个百分点[2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3.182亿元,同比下降2.50%[29]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50%至3.182亿元[30]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50%至3.18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77.66%[132] - 期间费用同比增长558.32万元,增幅11.39%[29] - 管理费用同比大幅增长40.67%至1966万元,主要因修理费及人工费增加[30] -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0.66%至1966.3万元[133]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33%至3074.5万元[132]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1.66%至1616万元[3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炭黑产品收入同比下降15.55%至3.064亿元,毛利率提升6.10个百分点至25.61%[33] - 煤焦油加工产品收入同比大幅增长85.71%至1.034亿元,但毛利率下降25.57个百分点至12.64%[33] - 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有所回升[28] 各地区表现 - 国外销售收入同比下降38.98%至5509万元[3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3.85万元,同比下降35.61%[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5.61%至2264万元,因票据结算比例提高[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5.61%至2263.8万元[1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激增1940.35%至3.095亿元,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486.18%至4.269亿元[13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41.87%至1231.0万元[13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加471.72%至3.244亿元[13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16.19%至15.24%[61] -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4,000万元至5,500万元[61] -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72.7万元[6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29,077.82万元[53]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0万元[5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1,680.89万元[53] - 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投资进度为61.23%[5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0.00%[53] - 使用募集资金11,680.8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55] - 将7,000万元募集资金转入基本户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55] -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建设[97]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0万股,占变动后总股本的25.03%[110] - 股份总数从变动前的7400万股增加至9870万股,增幅33.38%[110]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保持7400万股,但持股比例从100%降至74.97%[110] - 无限售条件股份新增247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10] - 境内自然人持股6100万股,占变动后总股本的61.80%[110] - 境内法人持股1300万股,占变动后总股本的13.17%[110] - 控股股东刘东良持有2875万股,持股比例29.13%[114] - 第二大股东刘东杰持有1875万股,持股比例19.00%[114] -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持股1200万股,持股比例12.16%[11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361户[114] - 公司股本从7400万元人民币增至9870万元人民币,增长33.24%[140][141] - 资本公积从1.234亿元增至3894.81万元,增长215.57%[140][141] - 未分配利润从2796.1万元增至3098.11万元,增长10.8%[140][141]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5110.36万元增至8327.47万元,增长62.95%[140][141] - 股东投入普通股及资本公积合计2907.78万元[14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为11.03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6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2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2.95%[2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34,062,207.38元,较期初41,949,945.22元增长696.6%[12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60,761,405.80元,较期初143,695,127.81元增长11.9%[127] - 存货期末余额为127,043,489.89元,较期初151,204,961.10元下降16.0%[127]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734,164,853.70元,较期初459,065,546.49元增长59.9%[128]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8,688,334.70元,较期初18,612,243.87元增长107.9%[12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70,000,000.00元,较期初60,000,000.00元增长16.7%[12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80,000,000.00元,期初无此项负债[129]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0.00元,较期初100,000,000.00元减少100.0%[129] - 专项储备从295.57万元增至368.77万元,增长24.78%[140][141]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114.91万元,使用41.71万元[141] 股价稳定和股东承诺 - 股东靳彩红和刘东良股份限售承诺自2015年5月1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86][87] - 股东刘东杰等六人股份限售承诺自2015年5月1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表决权委托除外)[87] - 天津东方富海等机构投资者股份限售承诺自2015年5月19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88] - 董事及高管刘东良等人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88] - 公司设定股价稳定预警条件为连续5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89] - 股价稳定触发条件为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89] - 股价稳定措施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归母股东权益的2%[91] - 股价稳定措施股份回购与增持总量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的3%[91] - 控股股东刘东良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股份[87] - 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后续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比例不超过50%[88]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与控股股东等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94] - 公司回购股份与控股股东等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3%[94] - 控股股东等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93] - 稳定股价措施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92][94] -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方案终止[95] -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期限至公司股票上市满三年为止[96] -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承诺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95] 公司治理和投资者保护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以完善治理机制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99]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占当年可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15%[102]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103]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103]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10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99][100] - 持股5%以上股东刘东杰、东方富海承诺减少关联交易[99] - 刘东梅等家族成员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98] 技术研发和行业地位 - 公司导电炭黑生产技术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9] 财务报告和审计情况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0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105][106] 会计政策和估计 - 公司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业务,资产负债表日折算货币性项目产生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6]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持有目的分类,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8][159]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59] -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公允价值加交易费用初始确认,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159] - 应收款项以合同协议价款初始确认,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现值确认,处置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6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加交易费用初始确认,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60]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转移对价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61] - 金融负债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修改合同条款则确认新金融负债[163]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优先采用活跃市场报价,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估值技术确定[163] -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及可随时支付存款,现金等价物为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投资[155]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人民币300万元[166] - 应收账款账龄1年内坏账计提比例为5%[168] - 1-2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168] - 2-3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30%[168] - 3-4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50%[168] - 4-5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70%[168] - 5年以上账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0%[168] - 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年折旧率为3.17%[173] - 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为6.33%[173] - 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年折旧率为9.5%[173] -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条件为非正常中断且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176] -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计算为当期实际发生费用减去未动用资金利息或投资收益[176] - 一般借款资本化利息按超出专门借款的加权平均支出乘以资本化率计算[177] - 外购无形资产成本包含购买价款及相关税费[179] -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成本含材料劳务费注册费及资本化利息[180] - 用友软件预计使用寿命10年[180] - 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寿命50年[180] - 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寿命10年[180] -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需满足5项技术可行性及资源支持条件[181] - 商誉减值测试需分摊至资产组并按公允价值比例计算[183] - 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高新技术优惠为15%[199] - 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适用税率为17%[198]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流转税额5%计征[1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获得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195] -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到账金额确认[194]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寿命内分摊[192] - 辞退福利预期超过十二个月支付时适用长期福利会计处理[188] - 预计负债按最佳估计数初始计量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190] - 收入确认需满足风险报酬转移及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等条件[191] - 可抵扣亏损以未来很可能获得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