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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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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匡双礼)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声明人匡双礼,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 ...
永东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08:07
经核查独立董事匡双礼先生、苗茂谦先生、杨庆英女士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就独立董事匡双礼先生、苗茂谦先生、 杨庆英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永东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8 08:07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度与稷山农商行日常关联交易单日最高存款余额预计控制在1.5亿元以内[3][4][10] - 2024年1 - 3月单日最高余额876.86万元,利息收入6582.03元,手续费0元[4] - 2023年单日最高余额4956.09万元,利息收入52514.21元,支付手续费25元[5] - 2023年存取款等业务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5.16%[5] 稷山农商行财务 - 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92.5626868074亿元,净资产8.5822093168亿元[7] - 2023年度营收2.8327776496亿元,净利润7266.800746万元[7] 会议审议 - 2024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2][14][15]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16][17]
永东股份: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匡双礼)
2024-04-28 08:07
公司提名 - 永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匡双礼为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合规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6]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8] 声明日期 - 提名人声明日期为2024 - 04 - 25[9]
永东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8:0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 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 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永东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 ...
永东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8 08:07
董事会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6名非独立董事[3] -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算[3] 股权结构 - 刘东良持股97,031,250股,占比25.83%,与靳彩红合计持股占比30.32%[5] - 靳彩红持股16,875,000股,占比4.49%[6] - 刘东杰持股63,281,250股,占比16.84%[8] 会议情况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换届选举议案[2] -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用累积投票制表决[3] 人员情况 - 杨庆英、匡双礼、苗茂谦等截至2024年4月25日未持股[13][14][15] - 三人无关联关系,无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等[13][14][15]
永东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8:0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4]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和董事会一致,委员连续任职不超6年[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例会,提前7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8][21]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8][2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报告[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细则与法律、章程抵触时按其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6]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26]
永东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8:0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7天通知[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7] 其他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设组长1名[8]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22]
永东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8:0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 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永东股份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 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 2 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 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 ...
永东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山西永东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