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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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匡双礼,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北京市圣大律 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七检察厅咨询专家,中国银行业协 会金融租赁委员会外部评审专家,北京律协银行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外 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中国并购公会法律委员会永久理事,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永东股份(00275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08:07
营业收入及利润 - 2024年第一季度,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960,104,309.36元,同比下降15.6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612,066.6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96.22%[5]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37042380.67元,较上一期亏损5122487.96元[22] - 净利润为31612066.64元,较上一期亏损4540547.17元[22] - 综合收益总额为31647348.31元,较上一期亏损4505882.17元[2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37,739.5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2.8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37739.55元,较上一期减少57090129.98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46410.11元,较上一期减少4010276.72元[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0780.30元,较上一期减少441575684.92元[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0319090.27元,较上一期减少380347560.78元[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4451465.65元,较上一期减少341582798.86元[25]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应收款项融资增加,预付款项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减少,在建工程增加,合同负债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8][9][10] - 公司财务费用大幅下降71.93%,主要是由于上期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11] - 公司现金流量表显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大幅增加712.09%,主要是本期理财资金的收回金额增加所致[13] - 公司股东信息显示,前10名股东中刘东良持股25.83%,刘东杰持股16.84%,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16%[15] - 公司于2024年第一季度回购股份总额为3,000.00万元至6,000.00万元,回购股份数量为4,977,400股,占总股本的1.32%[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为649,332,478.54元,存货为484,144,455.52元[1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为926,106,097.55元,在建工程为258,994,416.59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总计为3,337,645,592.66元,负债合计为1,028,790,903.6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08,854,689.05元[21]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6]
永东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8 08: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686,457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375,686,45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刘福太、刘东良、靳彩红、刘志红于2009年6月9日以净资产出资,持股比例分别为57.4%、32.8%、8.2%、1.6%[1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时,需满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之一[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交易事项[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6]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9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2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27]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144] - 公司应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146]
永东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8:0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永东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永东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 公司名称 | 性质 | | --- | --- |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 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
永东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8:0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并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7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8]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工作安排 - 下设工作组,以人力资源部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6]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6]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4]
永东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8 08:07
理财投资 - 公司拟用不超2亿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额度可滚动使用[2] - 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稳健型产品[4] - 授权董事长决策,财务部负责购买[6][7] 决策流程 - 2024年4月25日董监事会通过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3][14] - 决议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3] 风险管控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不可预期,有操作风险[9] - 财务部评估风险,内审部门每季度全面检查[10]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后披露理财信息[8]
永东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山西 ...
永东股份: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庆英)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庆英,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财务 会计,北京经济学院会计系讲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教授、财务处长、 审计处长,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景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英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北京弘 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主任会计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 ...
永东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08:07
| 证券代码:002753 |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3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59 |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综合考虑 2023 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 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 101,376,104.4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32,219,980.22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 10,137,610.44 ...
永东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8:07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度与稷山农商行关联交易单日最高余额预计1.5亿以内[1][2][3][8] - 2024年1 - 3月最高余额876.86万元,利息收入6582.03元,手续费0元[2] - 2023年最高余额4956.09万元,利息收入52514.21元,支付手续费25元[3] - 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5.16%[3] 稷山农商行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92.5626868074亿元,净资产8.5822093168亿元[5] - 2023年度营收2.8327776496亿元,净利润7266.800746万元[5] 决策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0][12][13] - 保荐机构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