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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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4:28
选聘要求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七项条件[4] 选聘工作安排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相关中心协助[7] 选聘程序 - 包括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启动等六个步骤[10] 选聘方式 - 有竞争性谈判等四种,公开选聘需官网发布文件[12] - 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需邀请3家以上(含3家)事务所[12] 选聘评价 - 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3]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15] - 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原因[15] 续聘规定 - 公司续聘无需开展选聘程序[16]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 承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2年[17] 文件保存 - 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改聘情形 - 出现特定7种情况应改聘[18][19] 解聘与续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通知前任,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9] 改聘程序 - 年报审计遇特定情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马上启动程序[19] - 非特定情形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监督检查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1] 信息披露 - 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1]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需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 ...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14:2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营业执照号:91330000255072786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 ...
哈尔斯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至2.45元/股
新浪证券· 2025-08-25 14:09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 -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多次调整 初始授予价格为2.90元/股[1] 2022年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2.75元/股[2] 2023年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2.55元/股[2] 2024年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2.45元/股[2] - 调整原因系公司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前三季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 202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2] 根据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程 -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同日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 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1] 116名激励对象获授907.5万股限制性股票[1] - 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1] 11月25日正式完成授予[1] 后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多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 法律合规性确认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2] 调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 未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 后续需继续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
哈尔斯(002615)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13:5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往来方 | 上市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 | | 与上市 | 司核算 | 2025 | 年期初占用资金 | 2025 | 年上半年占 | 2025 年上半年占 | 2025 | 年上半年偿 | 2025 年上半年期末 | 占用形成 | | | 性资金 | 资金占用 | 公司的 | | | | 用累计发生金额 | | 用资金的利息(如 | | | | | 占用性质 | | | 方名称 | | 的会计 | | 余额 | | | | 还累计发生金额 | | 占用资金余额 | 原因 | | | 占用 | | 关联关 | 科目 | | | (不含利息) | | 有) | | | | | | | | | 系 | | | | | | | | | | | | | 控股股 | | | | | | | | | | | | ...
哈尔斯(0026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5 13:56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7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便于公司投资者理解《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现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 前后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第八条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
哈尔斯(002615)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5 13:5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687,627,116.17 | 787,191,295.70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377,096,933.38 | 377,043,158.34 | | 应收款项融资 | 45,951,701.86 | 17,895,558.86 | | 预付款项 | 26,784,232.49 | 9,861,831.46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20,105,339.82 | 23 ...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3:56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 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
哈尔斯(002615) - 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5-08-25 13:56
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7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并配合相关授信 业务办理,拟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哈尔斯")、 哈尔斯(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 HK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 哈尔斯")、哈尔斯(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ERS(THAILAND)CO.,LTD., 以下简称"泰国哈尔斯")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适度补充其因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哈尔斯、香港哈尔斯、泰国哈尔斯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的担保,担保类型涵盖 ...
哈尔斯(002615) -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二批)的公告
2025-08-25 13:5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二批)的议案》,同意 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