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 2025年10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制度[2] - 内部控制目标含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3] - 内部控制涵盖公司、部门或附属公司、业务单元或流程环节层面[6] - 基本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八项[7] - 控制活动涵盖销货及收款等十二个业务环节[9] - 制度还包括印章、票据、预算等管理制度[9]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建立控制政策和程序[10] - 执行对控股子公司控制政策及程序,督促其建内控[14] - 关联交易内控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公司和股东利益[17] - 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募集资金管理 - 内审中心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审计委员会认为有违规,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鉴证[30] 投资与理财管理 - 履行重大投资审批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33] - 衍生产品投资制定决策程序等并限定规模[33]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并签书面合同[33]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并追究责任[3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明确联系人和报告责任人[35] - 建立完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36] 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 - 内审中心定期检查内控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8] - 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8]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39]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