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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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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发表独立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17]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19]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5]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6] - 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6]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26] - 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申请或报告[27]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7]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9]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1]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其他委员认为无显著影响时可参加表决[17][30]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14]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说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情况[32] 信息通报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向董事会通报[15] 委员权限 - 闭会期间可跟踪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履职等情况,公司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19]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19][20] - 可向非独立董事和高管提出质询,对方应及时答复[20] 其他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制度制定 - 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决议通过生效[5] 工作流程 - 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3] - 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并督促提交报告[3][7] - 审计委员会审核报告、签署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9][10] 保密规定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1] - 期间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新时达(0025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9]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半年度和年度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出现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破产,且债权未提足额坏账准备需披露[15] - 新公布法律等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披露[15] - 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需披露[15] - 主要资产或银行账户被冻结需披露[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披露[1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披露[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信息[4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3]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8] - 独立董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监督并定期检查[39]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0] - 公司董事长等对公司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3]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5]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务资料真实性等负责[49] 信息披露流程 - 财务负责人每月需提供财务报表及大额现金进出表并说明重大财务事项[35] - 子公司负责人需以书面形式在事项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37] - 需披露重大事件时,各部门专人应第一时间报告负责人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0]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31]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31] - 董事会应定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39]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允许其陈述意见[42]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46]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4] - 公司应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56] - 公司可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56] - 公司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57]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58] - 公司应妥善保存暂缓、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8]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上海证监局和深交所[58] - 查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61]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不得先于指定平台[61] 其他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21][22]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6]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49] - 公司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公平披露信息[50]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63]
新时达(002527)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5] 总经理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低于一定比例或金额时总经理可决策[5][6]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低于一定标准总经理可决策[6] 会议记录保管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10]
新时达(0025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信息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强化治理、提高透明度[2]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5]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7] 沟通与信息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12] - 可多渠道开展工作,非交易时段可发布重大信息[9][11] - 可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更新[11][13]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13] 会议与活动安排 - 做好股东会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创造参会条件[15]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19] - 至少提前两日发召开说明会通知[19]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2] 其他管理措施 - 官网设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7]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披露报纸,巨潮资讯网为披露网站[17] - 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不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5] - 安排现场参观需来访人员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27] - 设咨询电话和传真,工作时间专人接听[29] - 通过互动平台交流,不回答未公开重大信息问题[32]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4]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37] - 现金支付顾问报酬[40] 联系方式 - 办公时间电话021 - 69896737预约[51] - 邮件step@stepelectric.com、传真021 - 69926163预约[51] - 联系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邮编201801[51] - 联系人是董事会秘书刘菁女士[51] - 接待原则时间为9:00 - 11:30,13:00 - 16:00[51] 其他要求 - 基于调研形成的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提前两日知会公司[53]
新时达(0025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制度概况 - 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2]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年报披露相关人员[3] 责任规定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3][4]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4][8]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4][8] 执行安排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处理方案[2] - 追究责任形式含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9] - 可附带经济处罚[7]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1]
新时达(0025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2] 适用人员 - 董事指经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2] 管理原则 - 薪酬管理遵循与行业竞争水平适应等原则[2] 管理流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董事会审核[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程序考核,依据变化调整薪酬[7][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解释和修订,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2]
新时达(00252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合规义务 - 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等规定,接受深交所监管[4] - 不占用公司资金、不要求违法违规担保、不从事内幕交易等[4][5]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利益冲突时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放首位[5] 声明承诺 - 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后一个月内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7] - 承诺遵守规定,不转让股份直至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8] - 保证承诺有效施行,有履约风险需提供履约担保[8] 公司独立性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9][10][11] 资金占用限制 - 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如要求垫付费用、代偿还债务等[12] 股东权利保护 - 保护中小股东投票权、提案权、董事提名权等权利[20] 减持规定 - 计划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6] - 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6] 股份变动披露 - 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减少1%,应在事实发生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17] 股份异常情况披露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披露[19] 信息披露管理 - 建立包含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9] - 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19]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漏需立即通知公司等[20] - 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第一时间通知公司披露[20] 视同主体 - 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的主体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等[24] 规范生效 - 本规范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4]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九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召开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0] - 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9] - 过半数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 决议通过规则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委员管理规则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及相关方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与程度[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7][32]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32] - 审议议案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33] - 会议记录和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34]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21] 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出建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