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00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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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0024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新策略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维护公司等权益[2] - 董事、高管应学习知识、遵守法规章程维护利益[2] - 董事、高管有多项禁止行为,违规担责[2][3][4]
佳隆股份(0024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管理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管理原则有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7] - 沟通方式有官网、电话等多种渠道[9] - 董事长为事务第一负责人[10] - 董事会秘书为实施负责人[10]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佳隆股份(00249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累积投票制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待选人数[10]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人数[11] 董事选举 - 候选人提名需符合要求,提名人征得被提名人同意[5] - 被提名人提交资料并书面承诺履职[7] - 股东会选举有候选人发言和股东提问环节[9]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额不能交叉使用,选票投向对应候选人[10] - 选票注明持股数和最高限额,所投不得超限额[12]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以上需二轮选举或重开股东会[13]
佳隆股份(0024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4][5]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大认定有重大差异[7][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 20%以上认定有重大差异[9] 责任追究 - 年报披露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10]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责任人[13]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责任人[15] - 追究责任形式多样[17]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17] 差错处理 - 财务报告差错更正需审计[6] - 其他披露差错由内审调查并提交审议[9]
佳隆股份(0024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3]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除董事会决定的管理人员外,其他管理人员任期一般三年[7] 会议通知 -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参加人员[18] 审批权限 - 单项交易金额1000万元以下对外投资等事项由总经理审批,超1000万且在净资产10%以内报董事长审批[20] - 单笔交易金额1000万元以下销售合同等由总经理审批签署,超1000万且在净资产10%以内由董事长审批签署[20] - 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下公司财务款项支出由总经理审批,超1000万且在净资产10%以内报董事长审批[20] 人员禁止行为 -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不得挪用公司资金[29] -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29] - 未经同意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提供担保[29] - 未经同意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29] - 未经同意不得谋取公司商业机会或经营同类业务[29] - 不得将他人与公司交易佣金归为己有[29] -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29] 细则相关 -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1]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2]
佳隆股份(0024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募集资金协议相关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9] 募集资金使用规定 - 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1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16] - 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6] - 使用超募资金按顺序有计划进行[1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9] -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2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制度第九条第一款履行程序[30] - 达到或超过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0] - 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30]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1] - 董事会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3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3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4]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5]
佳隆股份(00249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资金管理措施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5] - 公司不得通过六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 公司与关联方“五分开”,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不受干预[6] 资产侵占处理 -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2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7] - 董事长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宜[7] - 董事会秘书发送清偿通知并做好信息披露[8] 资金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和修改[10]
佳隆股份(0024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信息披露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2][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2][16] - 公司应披露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文件,定期报告含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9]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等多种情况[12]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文件[13] 披露规则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6] - 公司可因特定情形申请暂缓披露或豁免披露[6][7] - 控股子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应履行披露程序[6][14]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并及时披露情况[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7] - 重大信息泄密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45] 披露流程 - 重大事件报告需董事等第一时间报董事长和董秘,董事长督促董秘披露[21]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秘审核并通报董事等[22]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23]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秘审核[24] 披露渠道 - 公司应在网站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19]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28]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29] - 董秘负责公司与深交所联络及信息披露事务等工作[31] - 高管需向董秘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33] - 公司董事会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4]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7] 其他规定 - 公司宣传文件发布前需董秘书面同意[26] - 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是董事会秘书,活动需建立完备档案[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需按规定报告、申报并接受监督[39]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1][43]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5]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47]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51]
佳隆股份(0024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人员管理 - 董事、高管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4] - 特定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董事、高管职务[6] 解任规定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决议当日生效[6] - 无正当理由任期内解任,可要求公司赔偿[7] 离职手续 - 离职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职期每年不超25%[13]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13] 责任承担 - 擅自离职致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4] 制度生效 - 制度及修改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佳隆股份(0024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2] 报告规则 - 特定情形下,5%以上股份股东2个工作日内向董秘报告[5] - 重大信息发生当日报告,形式多样[16][18] 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交易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1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管理重大信息,董秘负责内部报告[4] - 瞒报等追究责任,建档案考核[19][21]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通过后实施[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