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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00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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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00246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股票价格产 1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披露办法》)、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及《公 司条例》(以下合称"《公司条例》")、香港《证券期货条例》(以 下简称"《证券期货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查委员会(以 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以 下简称"《收购及股份购回守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
赣锋锂业(00246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 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 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 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 驻外办事处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 由 3 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必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 2 名, 并有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如《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2)条所规定具备适当专业资格, 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第六条 公司设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
赣锋锂业(002460) -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投资决策流程 - 重大对外投资需经投委会审核,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 - 战略投资部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尽职调查报告等材料[7] - 投资事项变更需重新提交投委会审议[8] 投资决策委员会 - 由董事长、总经理等组成,董事长为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 职责包括审批投资项目、审议战略合作协议等[7]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二分之一委员通过[11] 其他规定 - 未通过投委会决策的投资不得提报董事会[12] - 未通过项目3个月内不得重提,除非交易条件重大变化[15] - 秘书组会后5个工作日整理纪要和决议呈报委员[17] - 会议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约每季一次,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1][14]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2] 会议举行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涉及重大利益冲突,需过半数无重大利益董事出席[20]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会议决议 - 部分事项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同意[4] - 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有额外要求[25] - 利润分配可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作其他决议[28]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30] 会议相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暂缓表决[31] - 可视需要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33][34][36] - 董事对决议担责,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7] - 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8]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39] 其他 - 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6] - 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董事委托出席需遵循原则并出具委托书[16][1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召开[19] - 董事会承担企业管治职责,制订规则获股东会通过生效[45][43] - 规则档案保存十年以上,由秘书负责[41][42]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抵触依最新规定[43][44]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二名[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决定[8] 考评流程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等工作[4]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0] 其他规定 - 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11] - 工作细则“以上”包含本数,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等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13]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2名[3]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3]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3] 委员变动处理 - 提名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10] - 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发通知[10] 会议举行条件 - 提名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委员履职要求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决议相关规定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5] - 决议经宣布、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不得修改或变更[21][22]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21] - 非委员列席无表决权[21] - 委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2]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 决议违法致公司受损,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者可免责[22] 会议记录要求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22] - 董事可查阅记录,初稿和定稿先后发送相关成员[22] - 会议记录包含日期、人员、议程等内容[22][24] 其他要求 - 会议通过内容书面报董事会,参会人员负保密义务[24]
赣锋锂业(00246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至少三名且不低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兼任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 人数低于规定,60天内委任足够人数[2] - 需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7] - 具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权利[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部分事项经其审议[22]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3] - 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保存至少10年[24]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和沟通渠道[21] - 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2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6]
赣锋锂业(0024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提案需审议[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资产总额30%事项需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需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超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需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需审议[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1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个工作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个自然日公告通知[1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独立董事等提请召集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2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五日内发出通知[29]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3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31] - 10%以上股份股东要求召集,董事会十日内反馈[32] - 董事会同意后五日内通知,变更需征得股东同意[32] - 董事会三十日内未通知,股东四个月内可自行召集[32] 股东提案与提名 - 1%以上股份股东股东会召开十日前可提临时提案[36] - 董事会等可按规定提名董事候选人[41] 股东会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总数[4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44] - 律师及推举人士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5]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8] - 主持人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人数及股份总数[50]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以第一次为准[51] - 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等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股份发行与实施 - 经特别决议,每十二个月发行A股、H股不超已发行总股份20%[58][59] - 设立时发行计划自批准日起十五个月内完成[6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61] - 股东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63] - 派现等提案两个月内实施[66] - 规则股东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6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5]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等执行[67]
赣锋锂业(0024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5]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沟通方式与信息披露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7] - 披露A股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8] 年度报告说明会 - 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年度报告说明会通知[9]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0] 事务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1] - 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0790 - 6415606,传真电话0790 - 6860528[14] 信息披露与危机处理 - 在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披露信息[14] - 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处理方案[14] 来访接待与媒体管理 - 董事会秘书指派专人接待上门来访投资者并建立档案[15] - 宣传企划部门提供媒体宣传样稿,采访和报道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6] 部门沟通与员工义务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6] - 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年度股东会安排 - 年度股东会提供交流平台,安排相关人员出席[16] - 确保审计师出席年度股东会[16] 股东咨询途径 - 股东可向A股或香港股份登记处咨询持股问题[19]
赣锋锂业(002460)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且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 - 公司应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上旬召开定期报告编制协调会[14] - 报告期结束后1个月内,相关人员应共同制定工作时间表[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具体编制工作[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预约定期报告披露时间[23] 股票买卖限制 - 年度报告披露前60日内,半年度和季度报告披露前30天内,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前5日内,特定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报告披露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9]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19]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9]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时,需按规定进行业绩预告[19] 信息报送与保密 - 公司应拒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0] -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报送信息时,需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20] - 公司应将报送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提醒外部单位人员保密[20] 重大差错认定与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指导致年报出现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需追究责任人责任[21]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的差错金额占比需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2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需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中,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需高于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25]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4] - 财务报告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审计部收集资料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2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由审计部负责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合同[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并督促提交报告[9]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半年度及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9] - 董事会召开前5日,董事会秘书将定期报告审核稿送达董事审阅[1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