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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约每季一次,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1][14]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2] 会议举行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涉及重大利益冲突,需过半数无重大利益董事出席[20]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会议决议 - 部分事项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同意[4] - 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有额外要求[25] - 利润分配可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作其他决议[28]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30] 会议相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暂缓表决[31] - 可视需要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33][34][36] - 董事对决议担责,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7] - 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8]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39] 其他 - 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6] - 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董事委托出席需遵循原则并出具委托书[16][1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召开[19] - 董事会承担企业管治职责,制订规则获股东会通过生效[45][43] - 规则档案保存十年以上,由秘书负责[41][42]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抵触依最新规定[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