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00246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至少三名且不低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兼任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 人数低于规定,60天内委任足够人数[2] - 需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7] - 具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权利[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部分事项经其审议[22]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3] - 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保存至少10年[24]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和沟通渠道[21] - 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2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