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00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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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亚(002388)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08-26 13:4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0,653.42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且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6][7]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4] 担保与会议 - 公司对外担保有多项审议规定,董事会和股东会有不同表决要求[1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7] - 出现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6]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50]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报在两个月内披露[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3][5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行[5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9][151] - 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媒体公告[60]
ST新亚(002388)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13:46
整体资金情况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69151.17万元[2] - 2025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44848.14万元[2] - 2025半年度往来资金利息1179.33万元[2] - 2025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43671.99万元[2] - 2025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71506.66万元[2] 各子公司资金情况 - 深圳好顺半导体2025年期初0.02万元,半年度累计1088.00万元,期末1088.00万元[1] - 深圳新亚新材料2025年期初5882.47万元,半年度累计24.47万元,偿还1080.20万元,期末4826.74万元[1] - 惠州新力达电子2025年期初1033.75万元,半年度累计1882.19万元,偿还2643.73万元,期末272.21万元[1] - 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2025年期初28370.08万元,半年度累计38704.04万元,利息674.22万元,偿还34799.99万元,期末32948.35万元[2] - 衢州瑞亚新材料2025年期初6516.38万元,半年度累计1079.28万元,利息219.16万元,偿还2778.88万元,期末5035.94万元[2]
ST新亚(002388)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8位董事均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多项议案[1][4][6][10][13]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6][7][10]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决定不单独召开临时股东会,适时提交议案至股东会审议[13]
ST新亚(00238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委托理财资金规定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不挤占运营和建设资金[4] 审批标准 - 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9]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标准,总裁决策董事长批准[9] 投资限制 - 在批准额度和范围投资,累计余额不超额度[8]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委托理财需上报审批[6] 职责与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和落实策略[10] - 定期评估收益风险报董事会[14]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16] - 定期报告详细披露开展情况[16]
ST新亚(0023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审议[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2]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25] -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表决规则 - 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不得附加条件,表决通过应形成决议[2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独立董事实行分开选举、投票[2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2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9]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9]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ST新亚(00238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一名主持日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2]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5] - 总裁有权调整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职责分工[11] 决策权限 - 兼任总裁或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单笔融资、单个固投项目占总资产低于10%由总裁审议批准[7]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标准占总资产10%以下由总裁决策并董事长批准[7] - 关联交易金额在规定内由总裁决策并董事长批准[9] 部门职责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对总裁负责[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交易所及监管机构沟通联络[14] - 公司设人事、财务等部门负责管理[16]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纪要保存不少于五年[19][21] - 会议议题包括经营管理、财务与投资等[17] - 组成人员有总裁、常务副总裁等[18] 报告制度 - 总裁定期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结束后2 - 4个月交董事会[24] - 重要临时事项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24] - 总裁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对真实性负责[23] 考核奖惩与生效 - 对总裁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29]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执行并由其解释[33]
ST新亚(0023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
ST新亚(002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禁止行为规定,不得违规交易[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等情况未满6个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在深交所网站公告[8]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13] 转让额度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5]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一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5]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5] - 因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致董事和高管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6] - 董事和高管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16] 增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拟增持股份应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未披露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六个月,上限不得超下限一倍[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进展公告[19] - 董事和高管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应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披露义务[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3]
ST新亚(002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离职制度 - 适用于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辞职等离职情形[2]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履职与解任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4] - 违规可被解除职务,决议作出日生效[5] 后续义务 - 离职后办妥移交,说明未完结工作[8] - 未履行承诺离职后仍需履行[9] - 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每年转让不超25%[11] - 二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不得干扰公司经营,保密义务有效[11]
ST新亚(0023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信息管理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9]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9] 知情人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披露前不得对外泄露[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披露前不得利用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或谋利[15] 行为规范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做好登记工作[13]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15]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前要做好信息保密预案[15] 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内幕交易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给予处罚[17] - 公司对内幕交易行为应自查并处罚,结果报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法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