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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00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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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亚(002388)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13:46
整体资金情况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69151.17万元[2] - 2025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44848.14万元[2] - 2025半年度往来资金利息1179.33万元[2] - 2025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43671.99万元[2] - 2025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71506.66万元[2] 各子公司资金情况 - 深圳好顺半导体2025年期初0.02万元,半年度累计1088.00万元,期末1088.00万元[1] - 深圳新亚新材料2025年期初5882.47万元,半年度累计24.47万元,偿还1080.20万元,期末4826.74万元[1] - 惠州新力达电子2025年期初1033.75万元,半年度累计1882.19万元,偿还2643.73万元,期末272.21万元[1] - 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2025年期初28370.08万元,半年度累计38704.04万元,利息674.22万元,偿还34799.99万元,期末32948.35万元[2] - 衢州瑞亚新材料2025年期初6516.38万元,半年度累计1079.28万元,利息219.16万元,偿还2778.88万元,期末5035.94万元[2]
ST新亚(002388)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08-26 13:4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0,653.42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且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6][7]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4] 担保与会议 - 公司对外担保有多项审议规定,董事会和股东会有不同表决要求[1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7] - 出现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6]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50]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报在两个月内披露[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3][5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行[5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9][151] - 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媒体公告[60]
ST新亚(002388)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8位董事均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多项议案[1][4][6][10][13]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6][7][10]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决定不单独召开临时股东会,适时提交议案至股东会审议[13]
ST新亚(00238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委托理财资金规定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不挤占运营和建设资金[4] 审批标准 - 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9]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标准,总裁决策董事长批准[9] 投资限制 - 在批准额度和范围投资,累计余额不超额度[8]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委托理财需上报审批[6] 职责与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和落实策略[10] - 定期评估收益风险报董事会[14]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16] - 定期报告详细披露开展情况[16]
ST新亚(0023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审议[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2]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25] -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表决规则 - 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不得附加条件,表决通过应形成决议[2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独立董事实行分开选举、投票[2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2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9]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9]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ST新亚(00238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总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亚制程(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裁(总经理)一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 设置常务副总裁、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和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常务副 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 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 务 ...
ST新亚(0023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
ST新亚(002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
ST新亚(002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 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 ...
ST新亚(0023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 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