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002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离职制度 - 适用于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辞职等离职情形[2]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履职与解任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4] - 违规可被解除职务,决议作出日生效[5] 后续义务 - 离职后办妥移交,说明未完结工作[8] - 未履行承诺离职后仍需履行[9] - 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每年转让不超25%[11] - 二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不得干扰公司经营,保密义务有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