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00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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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023-09-27 12:47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4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佳航先生、罗新梅 女士、闻明先生、陈洋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新亚制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3-09-27 12:4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亚制程")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充分调 动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公 司凝聚力,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激励平台,为公司未来更好的落实战略布 局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增强公司竞争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公司章程》《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 ...
新亚制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09-27 12:4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 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4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九月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 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 ...
新亚制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09-27 12:47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激励计划期限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2] 绩效考核与限售规定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与首次解除解限间隔不少于12个月[3]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财务审计情况 - 最近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合规审议情况 - 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公司发展且无损股东利益[34] - 律师事务所表明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37]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38] 不适用情况 - 股票期权授权与首次可行权间隔等规定不适用[30][31][32][33] - 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性要求不适用[36]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39]
新亚制程: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7 12:47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4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 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文顺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 ...
新亚制程:关于召开2023年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7 12:47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44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9:25 ...
新亚制程: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7 12:4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核 查,我们认为: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十八条以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
新亚制程: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09-27 12:4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
新亚制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09-27 12:4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九月 0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 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 ...
新亚制程: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9-25 11:03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39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亚杉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申请了人民币 725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 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 下属公司的融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 2022 年担保 实施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 2023 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本 数),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