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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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股份交易规则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秘核查合规性[8] - 新任两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变动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年报、半年报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13] - 新增限售与无限售股份转让规定[13] - 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3]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两日内报告公告[14] - 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6] 违规处理及制度说明 - 违规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8]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25] - 自董事会批准日实施[26] 制度信息 - 发布主体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1] - 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1]
宏创控股(00237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股本与上市 - 公司于2010年2月26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0万股,3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637.3753万元[5]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36373753股[12] 股东与股份 - 于荣强等多个主体在首次公开发行前认购股份,出资方式有净资产和现金[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1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8]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
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除一名董事候选人情形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应采用[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2] 累积投票制投票规则 - 召集人应明确应选董事人数及股东选举票数算法[3] - 非累积投票不得拆分投票,累积投票可分配票数但不超拥有数[3] 投票异常处理 - 投出投票权总数超实际拥有数,处理方式分投向一人或多人[3][4] 当选条件与后续安排 - 每位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会所持投票总数二分之一[4] -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4]
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交易审议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满足三种情形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 信息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绝对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0] 组织职责 - 套期保值小组由总经理负责,是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13] - 财务部负责制定会计政策等工作[14] - 风险控制小组负责合法性审查[14] - 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交易业务运作[15] - 证券部负责审核决策程序合规性及信息披露[15] -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交易需依制度流程,提供基础数据并负责外汇工作[15] 交易原则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7] - 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和防范风险,不得投机套利[17] 交易管理 - 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审查交易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16] - 套期保值小组跟踪价格变化,评估风险敞口并报告情况[17] - 子公司合理控制交易规模,以法人名义在自有账户交易[18] -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预测总额,存续期匹配[18] - 公司按批准额度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19] 风险防控 - 公司及时评估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并采取防范措施[19] - 套期保值小组关注市场信息,设定止损限额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19] - 资金管理部关注非场内集中交收清算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19] 会计政策 - 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会计政策按国家现行会计政策执行[19]
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关联人界定 - 公司关联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6][7] - 具有特定情形的法人等视同为公司关联人[8]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8种事项[6]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11]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14] 风险防范 - 应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导致的风险[13] 资金与费用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其垫支费用[13] 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14] 定价方法 - 公司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15] 人员义务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7] 表决规定 - 关联交易议案须非关联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0] - 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23] 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30]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30]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回避表决[30] 增资减资计算 - 关联人向公司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31]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2] 财务资助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32]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3][34] 豁免与免除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部分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35]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根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7] 或有对价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3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0] 规则说明 - 《股票上市规则》中“以上”含本数,其他不含本数[42]
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一切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过半数董事通过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1] - 多种情况担保需股东会批准,如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11] 担保流程管理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会同法律顾问办登记[15] - 财务部负责担保登记、注销,保管合同并通报[18] 担保监督与报告 - 经办责任人关注被担保单位,发现风险及时报告[18][23] - 发现债务到期未履行2个工作日内汇报通报[19] 担保信息披露 - 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相关内容[22] - 证券部负责担保信息披露,专人管理[22] 违规责任与制度 - 擅自签订担保合同追究责任[24] - 审计部检查担保业务制度执行情况[25] - 制度经审议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27]
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4] 交易审批 -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类事项(除担保和财务资助)[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18] 财务资助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与关联人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对外捐赠 - 公司对外捐赠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捐赠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 - 10%由董事会批准[2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2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先审核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3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董事会会议实行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38] - 董事会对议案以书面形式做决定,需上报或公告的做成决议,其余做成纪要[38]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因故不能记录时指定1名记录员[38] - 会议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会议决议等材料及信息披露事务[43]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9] - 公司应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任期、责任及补偿等内容[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避免利益冲突并为公司最大利益履职[7] - 董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10] 其他 - 董事会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多项内容[14]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6] - 董事会决议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或谋私利,否则承担后果并追究法律责任[41]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3]
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由董事会领导,对审计委员会负责[7] - 审计部经理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7] 审计工作开展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情况[11] - 有权检查公司审计期间账务、资料,必要时可追溯或推迟[16]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评价相关内部控制[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19] - 督促审计计划实施,指导审计部运作[19] - 接收审计部报告,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19] 审计流程与档案 - 审计通知书一般提前15日送达,舞弊可突击审计[24] - 年度结束6个月内审计档案送交档案室[23] - 工作底稿和季度报告保管5年,其他报告保管10年[23] 审计监督与评价 - 审计部每季度报告情况,每年提交内审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24] - 公司根据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5] 奖惩与制度施行 - 对执行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7] - 对违规部门和个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27][28] - 审计人员违规构成犯罪追刑责,未构成给予行政处分[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30]
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或单独/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5]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董事会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15]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权利[1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表决相关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关联交易议案须由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以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应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通过[35] - 特别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应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其他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半数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主持[24]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8] - 时间为2025年11月[38]
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10]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比例与任期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职务解除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两名及以上可因材料问题提延期会议或审议[3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9] - 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给予相适应津贴且标准需股东会审议[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3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