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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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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4 08:15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7月12日经审议通过[2] - 交易涉及多指标超10%及特定金额需及时报告[8][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超30%被处置需及时报告[9]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应及时通告并报送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知悉后向董事长报告[13] - 信息披露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担责[14] 保密与豁免 - 重大信息公开前相关人员需保密[16] - 涉及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报告[1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制度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解释[18]
章源钨业(0023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实控人及其董监高等为知情人[4]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6] 档案报送 - 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项变化或交易异常时补充或报送档案[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有调整补充提交[14] 信息管理 - 董事会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10] - 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3]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交易[19] - 提供内幕信息应签保密协议或告知义务[18] - 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处分,触犯法律依法处理[19]
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7]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两交易日内报告公告[8] - 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交易日内披露[8] - 因离婚拟分配股份需及时披露,双方持续共同遵守制度规定[9] 信息申报与公告 - 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交易日内公告[10] 买卖限制 - 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0] - 买卖股份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1] 增持规定 - 拟增持股份应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未披露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12] - 增持计划公告应包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多项内容[1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六个月[13] - 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4]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增持计划需披露实施情况[15]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前不得减持股份[21] 其他规定 - 股东因特定原因减持股份适用《第18号指引》相关规定[16] - 大股东、董事、高管收到处置股份通知两交易日内披露公告[16] - 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7] - 持股变动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章源钨业(0023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规则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5]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6] - 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7] 登记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需登记多项事项[9] - 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10] 惩戒措施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将对相关人员采取惩戒措施[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豁免披露情况 - 存在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的情况[19,22] - 豁免披露信息所属文件包括年度、半年度、一季度、三季度报告及临时报告[19,22] - 豁免披露信息类型涵盖客户、供应商等多方面信息[19,22] 确认事项 - 需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程序[17,20,23] - 需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17,20] 其他要求 - 需注明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17,20] - 需注明披露对公司或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17,20] - 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17,20]
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14 08:15
委员会规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7月12日通过[1] - 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6]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0] 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章源钨业(0023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九项[7][8]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8] - 公司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1] 说明会相关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并征集问题,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9][10]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责任与处理 - 公司应支持投资者依法行权,承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11] - 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相关文件前需告知公司,若文件有误或含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有相应处理措施[13] - 公司在特定事项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公告[14] 互动易平台 - 公司利用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有诸多要求,不得替代信息披露义务[14][15][16] 职责与人员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开展[17] - 各部门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投资者提问,回复内容需审核,重要或敏感回复可报董事长等审批[19]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0] 培训与档案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20]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旧制度废止[23] 调研承诺 - 调研承诺不故意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泄露、不利用其买卖证券等[26] - 基于调研形成文件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26] - 形成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26] 项目合作保密 - 双方拟进行项目合作并就重大事项谈判接触[28] - 甲方会向乙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用于项目评估[28] - 双方承诺在甲方披露前不对第三人泄露重大事项[28] - 乙方承诺对甲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并防范披露[28] - 乙方不得利用重大事项及信息买卖甲方证券[28] - 重大事项知悉人员限于特定范围并另签保密协议[29] - 若违反保密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0]
章源钨业(0023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4 08:15
选聘要求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4] 选聘职责与方式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履行多方面职责[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7] 选聘程序 - 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多层级审议等[8][9]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工作情况[10] - 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情形应改聘[13]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7] - 年度报告需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资料保存与信息安全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公司和事务所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并担负责任[18]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与新规定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0]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章源钨业(0023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募集资金检查与通知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5]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资金处理 - 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且超期限,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4]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置换自筹资金[14]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6个月内可置换[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12个月[1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24] 项目核查与报告 - 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事务所鉴证[24] - 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鉴证并提结论[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5] - 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报告并披露[25] 特殊情况处理 - 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要求[21]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2] - 按补充缺口、临时补充、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26] - 鉴证结论为特定情况,董事会分析理由并整改[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分析特定鉴证结论原因并提意见[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督促整改并报告[26] 制度相关 - 相关责任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罚并要求赔偿[26] - 制度按国家规定和章程执行未尽事宜[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章源钨业(00237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 管理控制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建立控制等制度[3] 组织架构 - 控股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行使职权[7] 财务管理 - 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任务包括贯彻政策等[9] 报告审计 - 控股子公司定期提供报告,公司委托审计财务报告[10] 经营活动 - 控股子公司经营应符合公司战略,重大事项按程序进行[12] 对外投资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多层审议审批,不得擅保和出借资金[13][14] 信息报告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应履行报告工作[16]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多样审计[17] 工作规划 - 控股子公司年度末编制报告和计划,审核批准后实施[14] 考核激励 - 控股子公司可自主制定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20] 人员管理 - 控股子公司自主招聘人员,待遇按规定执行[20]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按新规定修订[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其负责解释[22]
章源钨业(00237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14 08:15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审议通过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 审计监察部设置 - 审计监察部设专职审计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5]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审计流程 - 审计监察部实施审计应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2] - 审计工作以业务环节为基础,涵盖销售、采购等与财务报告相关业务环节[10] - 审计中可根据需要抽调人员、联合部门或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9] 问题报告与处理 - 审计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1] - 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监察部提书面意见,审计监察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21]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监察部报告对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出具年度自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23]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针对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2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报告(如有)[24]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审计监察部提建议由公司表扬奖励[26]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监察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6] - 审计监察部对拒绝提供材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处分和追责建议[26] - 审计监察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