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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0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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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00233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信息管理 - 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管理[2] - 对外信息报送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2] 保密要求 - 涉密人员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 报送信息需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并提醒保密[7][8] 违规处理 - 拒绝无依据统计报表报送要求[4] - 信息泄露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5] - 违规使用信息致损失将依法追责[6] 报送时间 - 向特定外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9] 外部约束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未公开信息及利用其买卖证券[10]
奥普光电(0023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2]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3]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4] 审议与披露规定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交易标的多指标(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占比及金额达标应及时披露[27]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8] - 涉案金额超过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及时披露[28] 信息保存与管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43]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董事会需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44] 信息沟通与保密 - 公司信息披露执行主体接待投资者等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46]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沟通时不得透露未披露重大信息[46]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48] 违规处理与考核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8]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执行情况纳入公司考核范围[50] 制度执行 - 本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52]
奥普光电(002338) - 投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和融资(以下简称"投融资")决策程 序,建立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加强公司投融资管理,有效防范投融 资风险,提高投融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融资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投融资行为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 保值增值为目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 (一)独资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三)新增对外权益性投资(如增资扩股、股权收购);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 采用各种方式和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1 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吸收直接投资、 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 加负债的融 ...
奥普光电(00233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委托理财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用闲置资金[4][5]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职能管理,审计部负责监督[7][8] 审批与审议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30%须股东会审议[9] - 子公司需报财务部审批,经董事长批准[12] 投资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购买后2个工作日通报,季度10日、年度15日报告[14] - 完成后及时取得证明记账,资料归档[16] - 审计部日常监督,审计委员会可检查停投[19][21]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信息[20]
奥普光电(0023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14] 独立董事解职情形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26] 公司保障措施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8]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2] 会议资料规定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前三日提供[33]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 独立董事津贴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董事会负责解释[38][39]
奥普光电(0023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8
审计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7]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审计业务范围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9] 特定事项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3][14][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16] - 审计部审查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7]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0]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20] 审计部管理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进行监督、考核[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批准后实施[24][25]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10-26 07:46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2] - 原章程中“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3] 股本与股东权益 - 已发行股份数为240,000,000股,均为普通股[5]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会议与决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2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1] 财务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0] -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除非当年每股收益低于0.1元或有重大投资计划等[31] 重大事项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将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4]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6 07:4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12日14:0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2日9:15 - 15:00[2][18][19]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4]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8:30 - 16:00[10]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38",投票简称为"奥普投票"[17]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3] - 会议地点为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营口路588号)[7] 议案信息 - 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2/3以上表决权通过[8]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有8个子议案[21]
奥普光电(002338)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6 07: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3名监事现场出席[2]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章程修改 - 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 拟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4] - 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部分章程条款修订完善,提请授权高管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5]
奥普光电(002338)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6 07: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9名董事全出席[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4] -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4] - 逐项审议通过制定、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议案,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6]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