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0023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奥普光电奥普光电(SZ:002338)2025-10-26 07:48

审计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7]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审计业务范围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9] 特定事项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3][14][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16] - 审计部审查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7]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0]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20] 审计部管理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进行监督、考核[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批准后实施[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