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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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瑞 投资者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5-09-23 09:22
公司监管动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5]6号)[1] - 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及证券虚假陈述问题[1] 投资者索赔安排 - 暂定索赔条件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期间持有,且在2025年1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1] - 投资者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2] 法律依据与程序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取消前置程序[1] - 投资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 - 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2]
创意信息被预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09-22 10:41
公司处罚与立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晚公告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四川证监局查明2022年11月公司分别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协同一体机销售业务、与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大数据平台硬件及软件销售业务[1]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晚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 公司曾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相关公告[1] 投资者索赔安排 - 暂定索赔区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0日收盘持有股票的投资者[2]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 - 投资者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股票对账单及联系方式[2] -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 法律依据与专业意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1] - 厉健律师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成功获赔[1]
ST英飞拓索赔持续推进又有部分股民提交起诉
新浪财经· 2025-09-17 03:10
法律诉讼进展 - 投资者诉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 原告代理人已代理部分股民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1][2]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2] - 截至2025年8月15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通过公告披露 [2]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索赔暂定时间范围: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英飞拓股票且截至2024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 [2]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 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具体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 - 投资者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 2020年4月1日至今的股票对账单及联系方式 [2]
ST易事特发布半年报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09-05 00:1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67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2.30% [1] 法律风险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虚假陈述行为涉及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采业务 [1] - 广州中院已判决部分投资者索赔一审胜诉 [1] - 索赔时效尚未届满 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继续起诉 [1]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1] 投资者诉讼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已代理多批投资者提交起诉材料 [1] - 投资者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及2018年3月1日至今的股票对账单原件 [1]
新华锦投资者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5-09-01 11:32
公司监管违规 - 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达4.06亿元[1] - 所有占用资金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即最晚于2026年2月下旬前完成清偿[1] - 若未按期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公司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1] 投资者索赔安排 - 暂定索赔条件覆盖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5年8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1]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 印花税及佣金损失[1] - 投资者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加盖公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1] 法律维权机制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 已取消前置程序 投资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0610948623 擅长代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2]
ST英飞拓发布诉讼公告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08-22 09:10
公司诉讼与监管动态 -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28)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披露 同时已披露诉讼事项出现进展 [1]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启动调查程序 [1] 投资者索赔条件与范围 - 虚假陈述索赔时效尚未届满 暂定索赔区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期末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1] - 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 佣金及印花税损失 需提交证券开户信息 2020年4月至今对账单等材料 [1] -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 上市公司需对投资者权益受损承担赔偿责任 [1] 案件代理与律师背景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代理此案 曾成功代理超过100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并获赔 [1] - 厉健律师担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 2009年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2]
恒信东方8月13日获融资买入6093.55万元,刚被立案受损股民可索赔
搜狐财经· 2025-08-14 09:40
融资交易情况 - 8月13日融资买入6093.55万元 占当日买入金额15.34% [2] - 当前融资余额2.12亿元 占流通市值6.02% 低于历史40%分位水平 [2] 监管立案情况 - 8月12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9号) [2]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 投资者索赔安排 - 索赔时段覆盖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买入且期末持有 [3] - 另包括上市后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买入且期末持有的投资者 [3] 公司治理动态 - 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3] - 参会高管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孟楠、独立董事郑洪涛、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宫泽茹、财务总监袁辉 [3] 行业表现分析 - 所处行业整体业绩表现存在分化 [4] - 不同公司受市场环境、经营策略和竞争力因素影响业绩差异较大 [4] 独立董事职能 - 独立董事在经营战略、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建设和高管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 - 独立董事将对重大决策、高管聘任、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进行审核并提出专业意见 [5] 企业基本信息 - 公司位于北京市 主营业务为文化艺术业 [5]
同洲电子大股东再度减持,第一大股东此前博弈ST行情浮盈超10亿
第一财经· 2025-08-08 05:55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5.99亿元,同比增长155.52%,净利润6960.94万元,成功扭亏为盈[9]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4亿元,同比增长606.5%,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增长662.77%[8] - 高功率电源业务2024年收入4.74亿元,占比79.15%,2025年上半年收入4.87亿元,占比90.23%[8][9] 股价表现 - 2024年6月11日股价触底0.8元,2025年最高涨幅达274%,较2024年6月低点最高涨幅达1545%[1][5] - 2024年下半年累计63个涨停,股价从0.8元飙升至7元,累计上涨近8倍[4] - 截至2025年8月7日收盘价为10.07元[3] 股东持股与减持 - 丁肖立通过司法竞拍以2.03亿元获得1.23亿股(16.5%),成为第一大股东,截至2025年8月7日持股市值12.39亿元,浮盈10亿元[4][6] - 由鑫堂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5010万股(6.72%),浮盈超4亿元[4][6] - 瑞众人寿持有7459.6万股(10%),拟减持不超过752.44万股(1%)[1][3] - 股东累计减持1180.8万股,套现金额超1亿元[2][7] 业务转型 - 公司原主营电视机机顶盒,2010年后转型失败,2016-2021年连续亏损[3] - 2022年2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 - 高功率电源业务成为主要收入来源,受益于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市场需求增长[8] 公司历史问题 - 2018-2023年累计亏损超10亿元[8] - 2021年7月因证券信息虚假陈述受监管处罚,2025年上半年确认负债7166.37万元,已支付4137.06万元[9] - 仍面临340名投资者合计2356万元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索赔[9]
思创医惠虚增利润超亿元,已有股民获得索赔终审胜诉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09 08:09
思创医惠证券虚假陈述案件 - 投资者起诉思创医惠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二审宣判,投资者终审胜诉 [1] - 思创医惠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10月到期,股民需抓紧时间维权 [1] 思创医惠财务造假细节 -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1] - 公司存在可转债欺诈发行行为,2019-2020年年度报告未能如实披露财务数据 [1] - 2019年通过虚假业务交易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0.03% [1] - 2020年虚假业务规模扩大,新增与杭州开泰新、医信惠通的虚假交易,虚增营业收入96,468,786.13元,虚增利润83,941,383.25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7% [2] 投资者索赔条件 - 初步判断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0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2] - 索赔仍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咨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