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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2:41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5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监事 3 人,出席监事符合 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 减资,是公司基于项目研发实际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投项目研发 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
信立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 ...
信立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 监事的审计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且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 ...
信立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公告
2023-12-12 12:4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55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终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并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和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根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和实际需求,负责 子公司减资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注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 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本次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向,不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 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 ...
信立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
信立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信立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2:4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或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 效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
信立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核查意见
2023-12-12 12:41
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信 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立泰"或者"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信立泰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单位:万元 1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 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68,800,5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8.37 元。募集资金共 计人民币 195,187.1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0.55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
信立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1-22 11:06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5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 2023 年 3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赎回转让及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
信立泰:关于JK07境外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2023-11-22 08:26
目前 Salubris Bio 提交有关申请已届满 30 日,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开展 JK07 慢性心力衰竭的 HFrEF 和 HFpEF 适应症的 II 期临床研究。 JK07(中国项目代码:SAL007,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 1(NRG-1)-抗 HER3 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下称"07")是公司自主研发、具有全球知识产权的 NRG- 1 融合抗体药物,是心衰领域首个进入临床开发阶段的选择性 ErbB4 激动剂,拟 开发适应症包括 HFrEF 和 HFpEF。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5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JK07 境外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子公司美国 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下称"Salubris Bio")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则,可以在美国 开展 JK07 慢性心力衰竭的 HFrEF(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和 HFpEF(射血分数 保留的心衰)适应症的 II 期临床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