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00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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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00229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 步建立与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优 秀的管理人才,有效地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 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稳 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 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 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第四条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 协调的原则; (一)公司总经理; (二)公司副总经理; (三)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董事会秘书; (五)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通过的其他高管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薪酬与 ...
信立泰(002294)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问责对象与提出主体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 对董事、总经理问责由董事长或三名以上董事联名提出[3] - 对董事长问责由三名以上董事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3] - 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问责由总经理提出[3] 问责处理情况 - 情节轻微无不良后果或主动纠错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4] - 情节恶劣主观犯错或未及时补救致损失扩大应从重或加重处罚[6] 申诉途径 - 被问责者不服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书面申诉[5]
信立泰(002294)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 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应在会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6]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存档[7] 财务管理 - 子公司应执行国家规定及制定自身财务管理制度[13] - 子公司应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监控执行差异[15]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三种除外情形[15] - 子公司对外担保按规定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或互相担保[16] 投资管理 - 子公司对获批投资项目应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18] 交易审批 - 子公司特定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按规定提交审议,负责人不得越权审批[19]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21] - 子公司上报信息需保密,未按要求上报将追究责任[21][41] - 公司了解重大事项执行进展,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回复[42] 审计监督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可聘请外部审计[23] -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子公司审计,内容涵盖多方面[24]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配合并提供资料[24][46] -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调离时应实施离任审计[24][47] - 子公司应执行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24][48]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要求处罚并追究责任[26] 办法制定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28][29]
信立泰(002294)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是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3][32] - 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35]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至少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0] 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10]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公告及其他重大事件公告[18][19]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半年度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17]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9]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9]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导致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2]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初稿,经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审核汇编,董事会秘书审定后提交董事会批准[26]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签发并加盖董事会章[27] - 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经董事长同意后由董事会秘书签发[28] 其他规定 - 公司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信息[7]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4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经审议通过后生效[54][55]
信立泰(002294) -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主营业务范围投资系指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将货币资金、实物、 技术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投资。 第四条 非主营业务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房地产、委 托理财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等。 第五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符合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 行审批程序。 董事会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 会审批。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规定,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议等逐层级进行审批。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 项必须报股东会批准。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 ...
信立泰(002294)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与审议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投资额度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提交董事会审议,超出则提交股东会[5]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5] - 与关联人进行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主管和运作机构,负责多方面工作及具体操作[7][10] - 法务部负责审查交易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7] - 审计部是监督部门,审查实际操作情况,每季度或不定期核查并汇报[8][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8]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8] 其他规定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13] -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1][22] - 制度制定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23]
信立泰(002294)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会计监督职能和 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方的合 法权益,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 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创建良好、和谐的 外部环境,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各项资 产,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确 保股东最大利益。 第三条 公司坚持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授权限额管理,重大财务 收支和重大政策调整应在科学规范论证基础上,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规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控 股子公司按照本制度,结 ...
信立泰(00229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应当按照本制度 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
信立泰(00229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 意,方可对外报 ...
信立泰(00229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8
委托理财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规范管理、控风险、提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2]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4] 资金管理要求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须安全且不得质押[5] 理财审批与额度 - 在审议批准额度内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顾问同意[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理财规划、经办和日常管理[9] - 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定期报告[13] 其他规定 - 与受托方签合同,必要时要求担保[12] - 按规定公开披露投资信息[1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