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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业(0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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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和1名职工代表[4]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超6年[4][5] - 外部董事人数原则上应超董事会全体成员半数[6] 专门委员会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且含1名独立董事[11] - 特种装备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12]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12]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16]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是董事会规范运行第一责任人,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4] - 董事长组织制订公司多种方案,紧急情况下可行使特别处置权[25] 会议安排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原则上每季度一次,首次会议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4个月内召开[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27] - 董事长应在收到临时会议书面提议后3日内委托发通知,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28] - 董事会秘书应在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临时会议召开5日前送达通知[2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0] - 董事每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得少于会议总数的四分之三[30] 决议规则 - 董事会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7] - 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计入相关出席人数,普通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1] 其他要点 - 董事会每年4月底前向股东会书面报告上年度工作和本年度工作计划[53]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49] - 董事会经费由公司财务部门管理,按规定程序审批[56]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制度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管理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7] - 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等多渠道沟通[5]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8]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问题[9][10][11] - 开展活动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2] 工作安排 - 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25][26] - 交流内容基于已公开信息,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人员管理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素质[17]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30]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32][33] - 直接沟通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5] - 形成书面记录,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19][20] - 接待现场调研组织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4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44]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1]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2]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登记事项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4][5]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5] 责任与生效 - 违反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 填报内容 - 填报国家、商业秘密豁免及暂缓披露事项登记表[9][10][11] - 填报需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9][10][11]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股份锁定与转让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股份强制执行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9]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11] - 拥有权益股份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1] - 披露增持计划需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多项内容并承诺实施期限内完成[11][1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2] - 特定情形下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情况时,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2][13] 权益变动披露 - 公司股本增加致股东权益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5%整数倍等情况,需披露变动情况[15] -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致股本增加,每季度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16]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对所持股份规定更严限制条件,需及时披露并管理[18] - 董事等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0] 违规处理 - 违反深交所规定,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22]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 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格式及编制规则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执行[10]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股东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2]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重大事件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形成决议、各方签署协议、董事等知悉时[13]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需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5]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需经总经理等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披露临时报告[18] - 董事会承担对董事会办公室领导职责,管理信息披露工作[17]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17]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9] - 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需及时报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完整资料[21]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并说明原因[21] - 公司信息披露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24] 内部控制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25] - 公司董事会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签署保密协议[27]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对特定信息承担主要责任[29] - 公司各部门等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责任[30]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责任[30][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2]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董事薪酬管理 - 办法适用于内、外和独立董事[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1] 不同类型董事薪酬 - 内部董事按高管办法定标准,无额外董事薪酬[1] - 外部董事由相关单位组织薪酬管理[1] - 独立董事按考核结果获津贴,离职次月停发[1][2] 薪酬扣减与生效 - 董事违规董事会可扣减或停发薪酬[3]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办法废止[3]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且含1名独立董事[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经审议可连任[4] 委员会职责与会议安排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等[8]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他按需召开[10] - 会议通知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送达成员[10] 会议召开与记录 - 可采用现场、通讯或书面签署文件方式召开[12] - 会议应有记录,成员需在记录上签名[12] 会议结果与资料保存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审议[16] - 相关资料由战略管理部门保存,年限不少于10年[16]
建设工业(002265) - 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09-24 10:30
会议相关 - 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独立董事为陈旭东、宋宗宇、李聪波[2] - 意见发表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2] 议案相关 - 会议审阅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议案[1] - 修订符合法规和公司实际,利于规范交易[1]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修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
建设工业(00226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4 10:30
公司基本信息 - 原名称为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由云南西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1][2] - 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216521606P[2]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3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33040407亿股[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应10日内注销[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7][8]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担责[7][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与其关联方达成单项金额或累计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三人,外部董事人数应超董事会全体成员半数[27]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3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8]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45] - 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50] -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5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此时需经董事会决议[51]
建设工业(00226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2025-09-24 10:30
会议信息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 -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3] 待审议议案 - 七项议案待审议,含修订《公司章程》等[5] 议案通过情况 - 多项修订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7][9][11][13][15][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