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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业(0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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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 重大交易事项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7] - 日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报告[8] - 与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含重大交易、购买原材料等[9]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风险事项含发生重大亏损、债务到期未清偿等[10] - 重大变更事项含修订《公司章程》、变更经营方针等[12] - 其他重大事项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润分配等[13] - 持股5%以上大股东属于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达公司股份5%以上或致控股股东变化需报告[14]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接受部门为证券管理部门,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当日报告[16] - 证券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分析判断并提出处置建议[16] - 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或信息披露的,由证券管理部门草拟公告报董事会秘书审核[16] - 无需信息披露但需向监管部门、深交所报告的,由证券管理部门履行审批程序,董事会秘书报告[16]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管理部门审核时有权要求报告义务人及相关人员说明或补充[16] - 信息披露完成后,董事会秘书指定证券管理部门整理保管信息并通报董事长等[16] 其他 - 违反制度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或致公司受处罚,公司将处罚当事人[18]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0]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互动易平台制度规定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代替信息披露[6] 发布回复要求 - 保证公平性,不选择性发布或回复[7] -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信息,提示不确定事项风险[7] - 不得迎合热点、不当影响股价,不预测承诺股价[7][8] 管理审批流程 - 互动易信息发布及回复由证券管理部门归口,董秘审核,重要敏感回复报董事长审批[10] 制度生效相关 - 制度由证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15]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 -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经审议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12] - 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送达相关人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工作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协助[5] - 会议议案内容包括公司会计政策、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等多方面[12]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成员应回避表决[15] 检查与监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其他规定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规则生效后原工作规则废止[20]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5] 股东会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董事会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5] 担保相关规定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7] 关联交易协议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23] 董事会会议规定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公司应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等,可免于适用相关规定[16]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17]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发生除委托理财等深交所对累计原则另有规定的事项外的其他交易,应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关联交易公告规定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交易类第9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等监管规定编写披露[22]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9] - 会议通知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送达[9]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不少于10年[14] 职责范围 - 研究重大收入分配制度和方案并提建议[6] - 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6] - 提出考核标准并考核董事与总经理[7] - 提出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制订股权激励计划[7]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6][9]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提议[7] - 审计委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持股不低于10%[8] 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8]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1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2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4]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24]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监管机构责令改正,严重者实施市场禁入[24] 其他规定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26]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7]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议事规则废止[27]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市值管理 - 董事会制定投资价值长期目标并监督落实[5] - 董事长督促执行董事会决议,完善内部制度[6] - 董事和高管参与市值管理并提应对方案[6]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关管理和信息披露,监测舆情[6] - 证券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7] - 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操控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8] 业务发展 -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10] - 围绕主业开展并购重组,布局新兴产业[10] - 兼顾发展和市场开展股权或债务融资,优化安排[10] 公司治理 - 完善治理体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13] - 将保密管理纳入信息披露体系,提高依法治密水平[16] - 优化内控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加强监督检查[16] - 强化合规管理和内部监督,严禁重点领域违法违规[16] 投资者关系 - 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日常维护并组织活动[18] - 高质量召开业绩和投资者说明会,吸引长期投资[18] - 制定合理可持续利润分配政策,提高分红比例[18] - 建立常态化股票回购、增减持机制,提振投资者信心[19] 其他 - 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20] - 监测关键指标,必要时调整市值管理策略[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证券管理部门解释[22]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等超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5] 管理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11] - 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并报送相关档案[12][13] - 重大资产重组不同阶段需报送或补充档案[13][14] 档案保存与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7] - 公司应在特定报告和公告后自查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8] 违规处理与制度 - 发现内幕交易应核实追责并报送监管机构[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券法》等执行[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2] 保密与告知 - 内幕信息一事一报,不同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保密,不违法违规[33] - 保密协议规定乙方对甲方信息保密[36] - 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提醒保密及担责[39]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特种装备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特种装备委员会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4][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应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通知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送达成员[10] 工作汇报与任期 - 每年向董事会报告授权决策执行情况[8]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经审议可连任[4] 工作管理 - 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由战略管理部门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协助[6]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存档备案[16] - 战略管理部门监控决议执行关键点[16] - 相关资料由战略管理部门保存归档,年限不少于10年[16]
建设工业(002265)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4 10: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5]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9]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1]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1]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2]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后可使用资金[4]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6]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多项条件[1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1] 资金检查与报告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2]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资金用途变更与使用要求 - 公司存在特定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15] -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要求[16] - 公司应按先后顺序有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2] -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使用时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