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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0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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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胜(00225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控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50%(含50%)且无控制性影响的公司[3]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重大会议纪要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备公司[5] - 子公司经营活动中重大事项应在1日内报告公司[19]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10]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10] - 子公司投资需报公司审核并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14] - 子公司发展战略纳入公司统一管理[17] - 子公司经理层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工作汇报[19] 监察审计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监察审计或业务指导,子公司可设监察审计部门并报备意见或决定[22] - 公司对子公司监察审计工作内容包括法规、制度执行等多方面情况[22] - 子公司接到监察审计通知应做好准备、配合工作并提供资料[22] - 子公司董事长等调离子公司时公司可实施离任审计[22] - 子公司需执行经公司批准的监察审计意见书和决定[22] 考核奖惩 - 子公司结合公司制度建立自身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24] - 公司每年根据相关制度对子公司经营层下达年度考核指标[24] - 子公司年度结束后根据指标和审计成果考核高管并实施奖惩[24] - 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当致不良影响或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处罚并索赔[2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实施[27]
*ST智胜(002253)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制度审议与生效 - 接待和推广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接待对象与时间限制 - 接待和推广工作对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6]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重大信息临时公告等披露前15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6] 业绩说明会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6] - 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结束后应及时披露主要内容[8]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实施再融资计划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向负有保密义务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应要求签署保密协议[11] 活动流程与档案管理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并签署承诺书[9]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披露[13]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16] - 接待特定对象形成的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期限不少于三年[20] 人员授权与安排 - 董事等接受相关活动前,应由公司董事会书面授权同意[14]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1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确认特定对象身份、准备签署相关文件等[18] 投资者交流平台 - 公司通过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19] - 指派或授权人员查看平台投资者提问并处理信息[19]
*ST智胜(002253)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信息汇报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等并安排考察[2]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汇报财务并提交资料[3] 审计沟通 - 独立董事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关注改聘并报告[3]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 意见处理 - 独立董事对年报签署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3] - 对年报事项有异议,经全体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4] 保密与交易限制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且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制度权责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5]
*ST智胜(00225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人员和机构包括董秘和董办、董事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4]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违反保密规定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内容,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7] -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符合相关信息未泄露等条件[7] 申请流程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应填写申请并经内部审核,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9] 材料报送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材料[9]
*ST智胜(00225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制度规定 - 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2] 公司规范 - 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人员、资产等分开,机构、业务独立[4][5]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5] - 公司不得向关联方违规担保[12]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等工作第一责任人[8] - 总经理是直接主管责任人,财务总监是具体监管负责人[8]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和实施,资金审批和支付严格执行规定[6][8] - 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交易背景合同,明确结算期限[8] 资金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并汇报[9] - 发生资金占用,控股股东等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10]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应披露年度和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11] 违规处罚 - 董事、高管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资产,对责任人警告、解聘或追究刑责[13]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13][14]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16]
*ST智胜(00225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制度通过 - 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七种情形须报股东会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经董事会审批[7] - 未达标准由董事长审批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8] 子公司投资 - 子公司对外投资达审议标准先由公司审议再实施[9] 职责分工 - 战略委员会统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并监督进展[11] - 投资管理中心管理长期权益性投资[1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及筹资[11]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11] - 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法律审核[11]
*ST智胜(00225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内部审计制度 -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1] 监察审计部设置 - 设1名部门负责人并配置专职人员[4] 监察审计部职责 - 负责对公司财务等进行审计检查和评估[7] 内部审计范围与内容 - 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等[11] - 内容包括销货及收款等业务环节及重要事项[11] 审计流程 - 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12] -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调整审计重点[13] - 审计后沟通并提交正式报告[15] - 跟踪检查审计建议落实情况并评估整改效果[16]
*ST智胜(0022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2]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需披露[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4] 特定对象 - 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6] 信息披露媒体 - 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站[9]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 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守公平原则,不得选择性披露[9]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8]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2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定期报告流程 - 报告期结束后,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4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12] - 董事会每季度对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43] 信息保存 - 信息披露文件等保存期限为10年[52] 豁免披露 - 拟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55] 保密工作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9] 业绩说明会 - 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50]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59] - 内部违规对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内部处分并要求赔偿[60]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67]
*ST智胜(00225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报告义务人[2] - 报告义务人出现需报告情形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信息[5] 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等满足相应条件需及时披露[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等满足相应条件应披露[1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达10%以上重大诉讼等事项应披露[11] 信息处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后提交深交所审核披露[1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非强制信息披露等工作[15] - 未经授权和培训部门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5]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将被追责[15] 制度其他说明 - 制度未规定事宜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17]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7]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17]
*ST智胜(0022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会议制度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于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2]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4] 会议通知与方式 - 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除外[11] - 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表决[1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 -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