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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0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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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00223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人员配置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3人[6]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9] - 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0] 审计事项 - 审计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 - 审计部应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 评价报告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外部审计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需对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20]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3]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23] - 审计部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处分建议[23] - 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4] 制度生效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6]
民和股份(00223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发行的证券及其衍生品 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披露的其他信息,在法定期限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 公众公布。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机构和人员: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其他类型证券的持有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 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再融资、重大 ...
民和股份(00223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独财[7] 专户协议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项目论证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流不超十二个月[14] -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偿贷或补流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8] 资金使用决策 - 改变募资项目或单个项目使用资金超披露数额5%,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19]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财同意可使用[24]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可使用[24]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项目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4] 资金使用监管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资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6] -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资金用途变更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保荐或独财及独立董事出专项意见[20] - 变更募资用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公告[22] 差异处理 - 募资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27] - 会计师鉴证董事会专项报告并提结论[27]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无法提出”,董事会分析原因、提整改措施并披露[27] 鉴证报告聘请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注会鉴证募资使用,公司配合承担费用[27] 现场调查 - 保荐或独财至少半年现场调查募资存放及使用情况,年末出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7] - 募资情况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或独财分析原因提核查意见[28] 重大情况报告 - 现场检查重大违规或风险,保荐或独财向深交所报告[2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止违法使用募资情况[28] 制度说明 - “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0] - 制度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执行[31]
民和股份(00223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上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 ...
民和股份(00223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 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董事会批准产生。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 ...
民和股份(00223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制度建设 - 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提高信披质量[2] 履职保障 - 建立年报工作汇报和沟通机制便利独立董事履职[4]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进展并安排考察[4] 审计安排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前提交审计材料[4] - 独立董事可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问题[4] 审查职责 - 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文件资料充分性[5]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7] 其他规定 - 同意可聘外部机构审计咨询,费用公司承担[9] - 年报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9]
民和股份(00223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德良)
2025-04-25 14:14
独立董事提名 - 王德良被提名为山东民和牧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或相关职称且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9][20] 独立性要求 - 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相关企业任职、持股等[21][22][23] 合规要求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等[27][33] 数量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不超六年[36][37] 责任承诺 - 候选人承诺若声明不实愿担责[39]
民和股份(002234)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鞠硕)
2025-04-25 14: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鞠硕为山东民和牧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是 □ ...
民和股份(002234) -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4-25 14:14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3][5] - 优先现金分红,可中期分红[4] - 确保现金分红前提下可采取股票股利分配[5] 规划制定与调整 -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制定规划[2] - 调整规划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经认可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利润分配流程 - 董事会提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表决[5] - 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经独立董事认可[5] 规划审阅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7] - 由董事会提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民和股份(00223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鞠硕)
2025-04-25 14:14
提名信息 - 鞠硕被提名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要求 - 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20]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22]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23]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3]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