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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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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峰)
2025-04-16 10:1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国峰,男,1957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大连海事大学智能控 制研究所副教授所长,大连海事大学自动化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教授、所长, 大连海事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上海海事大学航运仿真技术交 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教授,大连海事大学电气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 事大学无人船研究院院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 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相关 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经本人签字后报公司备案,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 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第 1 页 共 7 页 (王国峰) 本人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自2021年 ...
大连重工(0022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金城)
2025-04-16 10:18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10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董均出席[6] - 2024年召开8次审计与合规、2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独董均出席[7] - 2024年召开4次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重大事项[10] 独董履职 - 独董督导内审部门履职,关注制度建设[11] - 独董与外审沟通,提示合规与重大风险[12] - 独董与中小股东沟通,核查信息披露[13] - 独董现场督导决策落实,赴子公司调研[14] - 独董全年现场履职19天[15] 信息披露 - 报告期披露公告87份,及时率达100%[24] 制度与审计 - 修订多项制度保障董事会运行[16] - 续聘中审众环负责2024年度审计[20] 其他事项 - 独董认为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合理公允[17] - 独董认为财务及内控报告真实准确[19] - 2023年高管薪酬确定程序合规[21] -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并实施[22] - 2024年独董对董事会议案未提异议[25]
大连重工(00220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4-16 10:18
决策议案 - 独立董事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审议[1] - 独立董事同意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并提请审议[2] - 独立董事同意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并提请审议[3]
大连重工(0022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树贤)
2025-04-16 10:1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10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5] - 2024年1 - 3月20日,审计与合规会开2次,提名会开1次[6] 独立董事情况 - 任期至2024年3月20日,之后不再担任[2][16] - 应出席董事会3次,亲出席2次,委托1次[5] - 与中小股东常态化沟通,董事配合其行权[10][12]
大连重工(00220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16 10:1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睿明) 本人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自2021年2月13日任职至今。 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务实、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唐睿明,女,1965年生,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东北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长之 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 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 ...
大连重工(0022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丛丽芳)
2025-04-16 10:1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6] - 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7][8] - 独立董事累计列席8次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8] - 召开4次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重大事项[9] 履职与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全年累计现场履职18天[14] - 报告期内共披露公告87份,信息披露及时率达100%[23] 议案审议情况 - 审议多份议案,认为关联交易、财务信息等合理准确[17][18] - 2024年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异议[24] -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4]
大连重工(0022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传治)
2025-04-16 10:18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5] - 2024年召开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6次,未召开提名委员会[6] - 2024年召开4次独董专门会议[9]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任职起始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2] - 独立董事全年累计现场履职16天[14] - 2025年将履职尽责,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25] 议案审议 - 2024年4次独董专门会议审议多项重大事项[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现金分红完成[21] 制度与披露 - 报告期内修订多项制度保障董事会运行[15] - 报告期内共披露公告87份,信息披露及时率达100%[23] 独立董事意见 - 认为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规,定价公允[16] - 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真实、完整、准确[18] - 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能满足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19] - 认为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及发放程序合规[20]
大连重工(002204)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4-16 10:1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开展 海外业务多年,外销业务占比逐年增高,日常经营涉及外币收付汇 需求较大。2024 年公司通过增加美元存款和优化资金管理,部分 对冲了汇率波动风险。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进出口业务中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 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要的情况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必要性:鉴于国际金融环境及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所 持有的外币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报表将带来一 定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 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提高存量外汇收益、控制经营风险。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2.可行性:公司制定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
大连重工(002204)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16 10:16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固定资 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 ...
大连重工(00220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6 10:16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4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变更会 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 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