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0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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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控制(002184.SZ):实际控制人郭孟榕拟对海得智慧能源进行增资
格隆汇APP· 2025-11-28 12:24
交易核心内容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以现金1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海得智慧能源新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1] - 增资款溢价部分全部计入海得智慧能源资本公积 [1] - 公司及其他股东放弃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 [1] - 相关股东基于海得智慧能源估值及Pre-A轮投资协议反稀释条款获得相应补偿 [1] 交易后股权结构变化 - 海得智慧能源注册资本由16,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2,198.6932万元人民币 [1] - 公司持股比例由50.97%下降至37.89% [1] 财务影响 - 公司不再控制海得智慧能源,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海得控制:实际控制人郭孟榕拟对海得智慧能源进行增资
格隆汇· 2025-11-28 12:15
交易核心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郭孟榕以现金10,000万元对海得智慧能源进行增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增资款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1] - 公司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等权利,同时相关股东基于Pre-A轮投资协议反稀释条款获得相应补偿 [1] - 交易完成后,海得智慧能源注册资本由16,500万元增加至22,198.6932万元 [1] 股权与控制权变动 - 公司对海得智慧能源的持股比例由50.97%下降至37.89% [1]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公司不再控制海得智慧能源,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交易目的 - 提升海得智慧能源的财务经营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 [1]
海得控制(002184.SZ)实控人郭孟榕拟对海得智慧能源增资1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1-28 10:51
交易核心内容 - 控股股东郭孟榕以现金1亿元认缴海得智慧能源新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增资款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1] - 公司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和优先购买权 [1] - 交易后海得智慧能源注册资本由1.65亿元增加至2.22亿元 [1] 股权结构变动 - 海得控制对海得智慧能源的持股比例由50.97%下降至37.89% [1] - 公司不再控制海得智慧能源,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相关股东安排 - 相关股东基于海得智慧能源目前估值及Pre-A轮投资协议反稀释条款获得相应补偿 [1]
海得控制实控人郭孟榕拟对海得智慧能源增资1亿元
智通财经· 2025-11-28 10:49
交易概述 - 海得控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以现金1亿元认缴海得智慧能源新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增资款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1] - 公司及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 [1] - 相关股东基于海得智慧能源估值及Pre-A轮投资协议反稀释条款,经协商获得相应补偿 [1] 交易影响 - 交易完成后,海得智慧能源注册资本由1.65亿元增加至2.22亿元 [1] - 海得控制对海得智慧能源的持股比例由50.97%下降至37.89% [1] - 海得控制不再控制海得智慧能源,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海得控制: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10:49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自动化及信息化占比67.8%,新能源发电占比32.2%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8亿元 [1]
海得控制(00218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28 10:4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2,4]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或12个月累计低于3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 - 3000万元或12个月累计30 - 3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低于300万元且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长审批[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 - 3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由董事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8] - 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10] 担保与投资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投资、增资等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11] - 关联人单方面对公司控制或参股企业增资等,适用相关关联交易规定[11]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2] 审议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时不计入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13] 披露与程序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内容符合相关规定[16]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按《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规定履行义务[18]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审议程序,可申请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变更前已签协议且履行的交易可免审议程序[19] - 公司放弃权利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或权益比例下降,按相关规定适用重大交易或关联交易规定[20] 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非控股子公司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分红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2]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22]
海得控制(0021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六种情形下应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董事会收到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董事选举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12]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总数[18] 股东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停牌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公司挂牌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于2025年11月29日发布,自生效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28]
海得控制(0021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10:4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4] 人员要求 - 董事及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6]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素质和技能[18] 沟通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9]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 沟通渠道包括年报、公告、股东会等[9] - 与特定对象沟通需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并做好记录存档[11][12] - 与特定对象交流后需复核,若泄露信息要及时报备并披露[12] 活动管理 - 活动结束后要编制记录并刊载,建立管理档案[13]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答复提问要谨慎客观[13] - 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4] - 可在年报披露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相关人员应出席[14] - 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5] - 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5] 职责分工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6] - 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实施工作[16] 信息管理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6] 培训管理 - 应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18]
海得控制(0021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10:47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审议规则 - 六种交易情况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5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达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2/3以上通过[8] - 七种交易情况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审批权限 - 拟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以下由董事长审批后执行[9] 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1] - 总经理是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可组织项目实施小组[11] - 投资发展部负责对外投资前期调研、论证及后续管理[1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效益评估和筹措资金等[11] - 内审部负责项目事前效益审计及对外投资定期审计[11] 项目流程 - 投资项目初审,与主营业务相关报总经理,非主营业务报董事长[17] - 投资项目实施由总经理授权相关部门负责[21]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内审部每季度汇报,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8] 投资处理 - 公司在5种情况收回投资[20] - 公司在4种情况转让投资[21]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派出人员[24]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年末全面检查[26]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28] - 子公司对9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海得控制(00218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1-28 10:47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 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信息对外报送和使用的管理,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 披露期间、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相 关人员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 式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