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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13:2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 | --- | | 第一章 | 总 | | 则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 份 4 | | 第一节 |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 | 东 7 | | 第二节 |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 | 事 | 会 21 | | 第一节 | | 董 | 事 21 | | 第二节 | | 董 | 事 会 24 | | 第六章 |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 监 | 事 | 会 30 | | 第一节 | | 监 | 事 30 | ...
万丰奥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2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至第五条规定 ...
万丰奥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3:2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浙江 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谢韬先 生、管征先生、邢小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谢韬先生、管征先生、邢小玲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也未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其本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
万丰奥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3:2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
万丰奥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13:2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01465_B01号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江万丰奥威 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
万丰奥威: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管征)
2024-04-24 13:24
会议审议 - 2023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通过《2022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8] - 2023年12月4日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8] - 2023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等议案[9] - 2023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11] - 2023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10] - 2023年6月2日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 - 2023年6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议案[10] - 2023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等议案[12] - 2023年6月2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12]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10次,实际参加10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0次,出席股东大会5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考察公司、与高管交流,履行监督核查职责[13] - 2023年年报编制中,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会计师沟通,维护审计独立性[14] - 独立董事对多项会议拟审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5][16][17] - 2023年独立董事同意子公司收购股权、关联方占用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18][1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义务,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1] - 加强与公司人员沟通,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22] - 推动董事会工作开展落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22]
万丰奥威: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2024-04-24 13:2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元 | | --- | | | | | | | | | 计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期 | 权益 | | | | | | | | | | | 最初 | 会计 | 期初 | 公允 | 的累 | 本期 | 本期 | 报告 | 期末 | 会计 | | | 证券 | 证券 | 证券 | 投资 | 计量 | 账面 | 价值 | 计公 | 购买 | 出售 | 期损 | 账面 | 核算 | 资金 | | 品种 | 代码 | 简称 | | | | | | | | | | | 来源 | | | | | 成本 | 模式 | 价值 | 变动 | 允价 | 金额 | 金额 | 益 | 价值 | 科目 | | | | | | | | | 损益 | 值变 | | | | | | | | | | | | | | | 动 | | | | | | | | 境内 | 4117- | | 2,555, ...
万丰奥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4 13:24
委托理财决策 - 2023年4月23日、2024年4月21日会议审议通过委托理财议案[5][8] 理财安排 - 拟用自有闲置资金买低风险、固定收益、高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2][3] - 12个月内理财产品总余额不超3亿元且可滚动使用[2][3] 后续管理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额度内审批和风控[4] - 按会计准则核算,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7][5] 理财意义 - 不影响经营,能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可控制风险[7][8][9]
关于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李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4-22 11:23
违规情况 - 2024年4月18日晚公司答复投资者存在误导性陈述[2] - 公司及董事会秘书李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和李亚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公司需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2] 救济途径 - 不服措施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诉讼,期间措施不停[3] 发文日期 - 浙江证监局发文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4]
万丰奥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4-21 08:04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万丰奥威, 证券代码:002085)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 相关财务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 求,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2、近日,公司关注到媒体报道"公司与特斯拉共同组建eVTOL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