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002065)
搜索文档
东华软件(002065.SZ):截至目前,公司对沐曦集成电路没有直接的股权投资
格隆汇· 2025-12-18 07:31
公司声明 - 东华软件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明确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对沐曦集成电路没有直接的股权投资 [1]
东华软件成立灵曜智能科技公司,含多项AI业务
企查查· 2025-12-15 06:17
公司战略与业务布局 - 东华软件成立全资子公司东华灵曜智能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 [1] - 新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等多项AI核心业务 [1] - 新公司业务范围同时包含物联网设备销售,显示公司可能致力于AI与物联网的协同发展 [1] 公司股权结构 - 东华灵曜智能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由东华软件(002065)全资持股 [1]
东华灵曜智能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证券日报· 2025-12-14 13:44
公司动态 - 东华软件全资子公司东华灵曜智能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成立 [1] - 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 [1] - 新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及物联网设备销售等 [1] 股权结构 - 东华灵曜智能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由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全资持股 [1]
东华软件:选举李建国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14 13:12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2日晚间,东华软件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李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李建国先生由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编辑 丛可心)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2 19:25
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2]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泽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 [9] 子公司融资与担保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一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 - 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982.2979万元,公司持有其66.71%的股权 [1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75亿元,占2024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6.31%,所有担保皆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19]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公司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为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 [20][30] - 拟聘任的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37,941.1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9,853.66万元,2024年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人民币9,115.12万元 [21][22]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全票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3] 临时股东会召开 - 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5][37] -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4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38][41] -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代码为362065,投票简称为“东华投票” [47][48]
东华灵曜智能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12-12 16:34
公司设立与股权结构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于近日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东华灵曜智能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1] -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人民币 [1]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持有新公司100%的股权 [1] 公司治理与基本信息 - 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尹继南 [1][2] - 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 [2] - 公司所属国标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软件开发 [2] - 公司营业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开始,为无固定期限 [2] 业务经营范围 - 公司核心业务范围涵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1] - 业务涉及人工智能技术多个层面,包括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及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1] - 业务包含云计算与大数据相关服务,如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及大数据服务 [1] - 业务覆盖物联网领域,包括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及物联网技术服务 [1] - 业务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服务,如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及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1] - 业务涉及广泛的技术服务与软硬件销售,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等 [1]
东华软件: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2 13:45
公司项目进展 - 公司“信创鹏霄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结项 [2] - 项目相关的青岛鹏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注销开立于四家银行的专户 [2] 募集资金处理 -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21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2] - 该笔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 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
东华软件: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2 12:10
公司融资与担保安排 - 东华软件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2] - 该授信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一年 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2] - 担保方式为东华软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东华软件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2]
东华软件(002065)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12-12 12:06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2月12日15:00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5]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共206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149622744股,占比35.8643%[6]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129079114股,占比98.2130%[13]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129360314股,占比98.2375%[1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126523714股,占比97.9907%[19]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139974688股,占比99.1608%[2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1127736212股,占比98.0962%[2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同意1129021514股,占比98.2080%[2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同意1129063414股,占比98.2116%[2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129126124股,占比98.2171%[31] - 《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1129179124股,占比98.2217%[33] - 《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1128973124股,占比98.2038%[35]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22][24][26][30][32][34][38] 程序合规 - 董事会于11月25日决议召集股东会,11月26日发《会议通知》[4] - 董事会于12月3日通过取消部分提案议案,12月4日发《取消通知》[4]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39] -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40]
东华软件(002065) -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2-12 12:02
公司治理 - 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应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 人事变动 - 2025年12月12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建国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李建国由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1] 人员信息 - 李建国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任董事、副总经理[3] - 截至公告日,李建国直接持股2478572股,占总股本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