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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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工程指数上周涨1.10%
中国证券报· 2025-09-28 20:46
指数及市场表现 - 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指数上周上涨1.10%至2019.88点 [1] - 上证指数上周上涨0.21% 深证成指上涨1.06% 创业板指上涨1.96% 沪深300指数上涨1.07% [1] - 下半年以来中际旭创累计上涨183.63%位居涨幅榜首 阳光电源累计上涨132.40% 科沃斯累计上涨82.81% [2] 成分股表现 - 沪硅产业上周上涨19.75%位列涨幅榜首 安集科技上涨19.05% 信立泰上涨15.81% [1] - 阳光电源与中微公司上周涨幅均超14% 北方华创涨逾12% 澜起科技与华润微涨逾10% [1] - 中芯国际上周上涨9.01% 亿纬锂能上涨8.21% 海信家电与芒果超媒涨逾7% [1] - 下半年以来亿纬锂能 芒果超媒 澜起科技累计涨幅均超60% [2] - 中微公司 宁德时代 兆易创新 中芯国际下半年累计涨幅均超50% [2] - 药明康德 安集科技下半年累计涨幅超40% 北方华创等7只成分股涨幅超30% [2] 行业配置与轮动 - 新消费 创新药 科技 高股息板块呈现轮动上涨格局 [3] - 投资者重点关注游戏 储能 科技板块的个股机会 [3] - 投资组合近期降低科技股占比 加仓制造业板块 [3] - 当前配置以科技 有色金属 制造业 创新药为主 [3] 机构观点 - 市场交投情绪回落主要受长假避险需求影响 [2] - 宏观叙事和流动性驱动未发生重大变化 市场整体保持强势 [1][2] - 对中期A股市场持偏乐观观点 预计各个板块都有机会 [1][2] - 中国资产依然值得深度挖掘 优质标的波动带来买入机会 [2]
盾安环境:9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6 13:33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九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中通用设备制造业占比94.75% 其他业务占比5.25% [1] - 公司当前市值达149亿元 [1] 行业动态 - 某新险种5年内实现33倍增长 吸引30多家保险公司进入该领域 [1]
盾安环境(002011) -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9-26 13: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数1037.80万股,占股本总额0.97%[1] - 362名人员获授886.30万股,占授予总数85.40%,占股本0.83%[1] - 李建军获授25.00万股,占授予总数2.41%,占股本0.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总数477.00万股,占股本总额0.45%[5] - 36名人员获授319.00万股,占授予总数66.88%,占股本0.30%[5] - 李建军获授25.00万股,占授予总数5.24%,占股本0.02%[4] 其他人员获授情况 - 冯忠波获授限制性股票22.00万股,占授予总数2.12%,占股本0.02%[1] - 冯忠波获授股票期权22.00万股,占授予总数4.61%,占股本0.02%[4] - 童太峰获授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93%,占股本0.02%[1] - 童太峰获授股票期权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4.19%,占股本0.02%[4]
盾安环境(002011) -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9-26 13:19
激励计划概况 - 激励计划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8] - 拟激励对象共计415人次[6][27] - 拟授予权益数量总计为1514.8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106,543.6182万股的1.42%[3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8][37][78] 限制性股票激励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037.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7%[6][3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5元/股[7][46] - 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0] - 2025 - 2027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4.10%、34.02%、51.78%[8][53][93] - 需摊销总费用7316.4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794.79万元、4266.62万元、1645.71万元、609.37万元[75] 股票期权激励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477.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5%[6][31]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10元/股[7][86] - 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79][81] - 2025 - 2027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4.10%、34.02%、51.78%[8][93]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039.17万元,2026 - 2028年分别摊销99.72、548.13、277.77、113.55万元[107] 实施与管理 - 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2]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对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12][38][79] - 董事会是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和修订计划[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激励对象名单,对计划相关情况发表意见[22] 权益调整与终止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有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调整公式[60][65][66]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本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权益按规定处理[109]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况,已获授权益按不同方式处理[113][114][116][117][119][120][122][123][124]
盾安环境(002011)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9-26 13:19
财务审计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与股本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股权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本次计划(无预留权益)[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时,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时,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条件[3]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3] 权益限制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29]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33]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27]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28]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30] -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31]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32] 意见与审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无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意见[34] -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5]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37][38]
盾安环境(002011) -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09-26 13:19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037.80万股,占股本总额0.97%[6][31] - 拟授予股票期权477.00万份,占股本总额0.45%[6][31] - 拟激励对象共计415人次[6][27] 激励价格与有效期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5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10元/股[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8] 业绩目标 - 2025 - 2027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4.10%、34.02%、51.78%[8][53][93] 权益时间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40][41][42] - 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24、36个月,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81][83] 费用摊销 - 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7316.4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794.79、4266.62、1645.71、609.37万元[75] - 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1039.17万元,2026 - 2028年分别摊销99.72、548.13、277.77和113.55万元[107] 审议与实施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2/3以上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通过[12][110] - 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等程序[111]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等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等[26] 管理与监督 - 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会执行管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督[22]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信息披露虚假,激励对象返还全部利益[12] - 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权益按规定处理[135][138][139] 变更与终止 - 公司变更激励计划需股东会审议,不得加速提前行权等[120] - 公司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3]
盾安环境拟推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
智通财经· 2025-09-26 13:19
股权激励方案 - 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037.80万股 占股本总额0.97% [1] - 拟授予股票期权477万份 占股本总额0.45% [1] - 激励对象共计415人次 [1] 授予价格设定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5元/股 [1]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10元/股 [1]
盾安环境(002011)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6 13: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9日[8] - 2004年6月3日核准发行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 - 2004年7月5日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简称“盾安环境”,代码“002011”[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543.6182万元[8] 股本变更 - 拟回购注销834043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将由1065436182股变更为1064602139股[8] -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注册资本将由1065436182元变更为1064602139元[8] 激励计划 -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数量总计1514.80万份,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6543.62万股的1.42%[15]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1037.80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7%[15]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477.00万份,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45%[15] - 董事、总裁李建军获授限制性股票25.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2.41%,占公告日公司股本的0.02%[17] - 董事、副总裁冯忠波获授限制性股票22.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2.12%,占公告日公司股本的0.02%[17] - 中层管理人员等362人获授限制性股票886.3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85.40%,占公告日公司股本的0.83%[19] - 董事、总裁李建军获授股票期权25.00万份,占授予总数的5.24%,占公告日公司股本的0.02%[20] - 中层管理人员等36人获授股票期权319.00万份,占授予总数的66.88%,占公告日公司股本的0.30%[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22]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23]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24、36个月,股票期权等待期同样[24][25] - 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30%、30%,各期时限为12个月[26] -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比例为40%、30%、30%,各期时限为12个月[30] - 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32] - 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管及其配偶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1][3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激励对象自首次授予日起10年内,每期解除限售股票的50%不得自行出售或质押[3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7.05元[34]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14.10元[36] - 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415人次[48] - 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44][48]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等,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53] 计划审议 - 2025年9月26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41] - 2025年9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2][55][56] - 公司具备实施第二期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43] - 第二期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43] - 本次激励计划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46][57]
盾安环境(002011) -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9-26 13:17
激励计划人员范围 - 适用公司董事等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和持股超5%股东等[5][6] 业绩目标 - 2025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10%[8] - 2026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4.02%[8] - 2027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1.78%[8] 限售/行权规则 - 业绩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达标按程序解除限售/行权[9][11] - 完成率80%-100%按比例确定可解除数量[9][10][11] - 完成率<80%当期股票不可解除限售/行权[10][11]
盾安环境(00201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9-26 13:17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总经理可实施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不超3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1] - 董事会可实施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13] - 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3]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投资等以公司出资额等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9,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 - 公司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审计,特殊情况可免[23]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前期交易可免相关审议程序,关联担保除外[23]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区分交易对方、类型,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25] - 公司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非买断式按委托代理费适用规定[25] 关联交易管理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27] - 公司应参照规定确定关联人名单并做好登记管理与更新[2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27] 职责与监督 - 董事会行使职权应遵循“勤勉尽责、公司利益至上”原则并听取相关意见[2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就董事会违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充分披露可能的关联交易信息及资料[28] - 董事会可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总经理给予处分[28] - 股东会可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董事会给予处分[28] 办法相关 - 本办法指导并约束公司关联交易事宜[30]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或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