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00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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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00137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1-24 13:02
募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4609万股,发行价4.56元/股,募资总额2.101704亿元,净额1.7659709811亿元[2] 项目投入 - 连云港项目拟投7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1632.28万元[4] - 曹县二期项目拟投55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8064.90万元[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拟投5159.71万元,已全额投入[4] 资金调整与管理 - 公司将连云港项目5414.77万元转入曹县项目[5] - 拟用不超1500万元闲置募资和不超8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7][8] - 2025年11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0][21] - 保荐机构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3]
百通能源(00137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1-24 13:02
授信额度 -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220,000万元[2] 担保额度 - 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50,000万元[3] - 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0,600万元[11] 其他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2][6]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金额为20,600万元,占比18.76%[11] - 该事项经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12]
百通能源(0013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4 13: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责任,保证内部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 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 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 ...
百通能源(001376)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24 13: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维护公 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 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 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 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 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 ...
百通能源(0013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4 13:01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4]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4] 管理层职责 - 总经理负责主持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和业务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9]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诚信和勤勉义务[13] 管理层任职限制 - 总经理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外职务[4] 管理层任命与离职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董事会通过任命后2个交易日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5] - 总经理特定情形下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7]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须进行离任审计[7] 管理层代职 - 总经理因故代职超30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10] 总经理办公会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不超半天[19] - 召开需提前一日通知参会人员,紧急情况除外[19] 总经理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由总经理决定[2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多项指标低于一定比例或金额,由总经理决定[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在一定范围内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23] 管理层薪酬 - 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实行年薪制,由董事会决定[24]
百通能源(0013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13: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 ...
百通能源(0013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13: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0]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1] - 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3]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8][39]
百通能源(0013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4 13:01
董事辞职披露与补选 - 公司需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离职手续与信息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3]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百通能源(00137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24 13:01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提高舆情应对能力[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5] 信息采集与报告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秘办,涵盖多载体[4]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联络人,报告要及时客观真实[4] 舆情应对与沟通 - 知悉舆情各部门快速反应,董秘核实后报告[6] - 舆情影响股价时,公司应自查、沟通并公告上报[6]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证渠道畅通[6] 责任与实施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并追究责任[9] - 制度自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1]
百通能源(0013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4 13:0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申报需在相关事项通过或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进行[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任期内买入股票持满六个月后可转新增股份25%,再次买卖间隔超六个月[10]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变动自查申报和信息披露[16] - 董事和高管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6] - 股份变动需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7]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和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1] - 制度与后续法律抵触按新规定执行,董事会及时修订[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