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00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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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00137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11-24 13: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通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 ...
百通能源(00137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1-24 13:01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 生的对公司资金的占用。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 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关联方 资金,为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 关联方使用资金等情形。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 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以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 ...
百通能源(0013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4 13: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 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 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 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 ...
百通能源(00137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1-24 13: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募股说明书所记载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计划周密、精打细算、规范运 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 用途使用。上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 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 ...
百通能源(0013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13: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由独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百通能源(0013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4 13: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6]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6][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6][7]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0项内容[6]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7项内容[7]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需及时披露[17]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17] 股份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关注[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1] 其他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12]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被认定后需及时了解并披露影响因素[18]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25] 保密与豁免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19]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0] - 信息知情人对知晓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赔偿[35] 程序与期限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等多程序后公告[23]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21]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1] 关联与配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说明[3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2]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4]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8]
百通能源(0013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1-24 13: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 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 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
百通能源(0013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4 13:01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公司董事、高管等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责任情形 - 6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5] - 4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6] - 4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7] 追究形式 - 6种追究责任形式[9] - 董事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11] -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 制度处理 - 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法规处理[13]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百通能源(001376)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1-24 13: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独立 董事已满 ...
百通能源(001376) -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11-20 09:30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因公司聘 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风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 联合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 限公司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