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00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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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2025-08-29 13:46
资产处置行为 - 重大资产处置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七种行为[4] 审批标准 - 股东会审批标准: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 - 董事会审议标准: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8] - 总经理审批标准:交易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8] 处置流程 - 资产处置建议应书面提交,含标的资产状况等内容[12] - 总经理批准的资产处置,签合同并向董事会报告[13] - 董事会批准的资产处置,审议通过后实施[14] 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交易事项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16]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19]
欧晶科技(0012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3: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7][8][9]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7][8][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变更与投票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特殊事项表决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投票权征集与回避 - 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且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持自己股份无表决权[24] 中小投资者权益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1] 公告与执行 - 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30] - 发行外资股股东会按相关规定执行[33] - 公告或通知按规定刊登披露[33] - 补充通知在同一指定报刊公告[33] 规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3] - 未明确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欧晶科技(001269)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 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实现动态趋同,同时,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 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 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1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3: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结果提交董事会[6] - 就职责事项提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说明[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1]
欧晶科技(00126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子公司类型 -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控制董事会的子公司、持有股权 50%(含)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管理部门职责 - 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监督管理及相关人员管理考核等[3] - 财务管理部负责子公司经营计划上报执行、财务会计监督及财务信息收集备案[3] - 证券部负责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3] - 法务部负责子公司合规指导、支持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3] 人员管理 - 由公司委派等担任子公司职务人员应于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8] 预算与担保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11]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子公司之间也不得互相担保[11] 经营规划与投资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1] - 子公司可在履行审批程序后进行对外投资,且投资事项接受公司业务指导、监督[12] 重大合同标准 - 子公司重大合同总额标准为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虽未达 500 万元但对经营和资产状况有重大影响[32] 报告提交时间 - 每年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 15 日内提供上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1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20 日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18] 交易与项目管理 - 子公司发生交易事项应依《公司章程》管理,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3] - 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并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16] - 子公司实施项目投资须按批准投资额控制,完成决算及验收工作[13] 审计与档案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内容广泛[23][27] - 子公司应建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存档并报送公司[26] 考核与薪酬 -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制度建立适合自身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并备案[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欧晶科技(00126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1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欧晶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 (三)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 ...
欧晶科技(001269)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9 13:46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2] 管理责任 - 董事会负责防范,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7] 监督检查 - 财务部定期查非经营性往来,审计部每季度内审[7] - 审计部核查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7] 违规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采取措施并可报备[7] - 关联方违规占用应赔偿,责任人担责[10] 资金清偿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创新方式需报批[12]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审议主体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4] 不同人员薪酬制度 - 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薪或不领[7]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7] - 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8] 薪酬相关规定 - 不包括股权激励等[9] - 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11]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12] 薪酬调整与扣减 - 特定情况可扣减或追回薪酬[7] - 经营环境变化可不定时调整标准[11]
欧晶科技(0012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19] - 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2][19] - 未经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 报送要求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自查与处理 - 公司应在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2] - 发现知情人违规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送并披露情况及结果[22] 其他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20]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股东责任的权利[23]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填知情人档案和制作备忘录[15] -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9] - 股东、实控人等知情人应配合做好档案工作[19]
欧晶科技(00126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季度报告应于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1]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3] 招股说明书要求 - 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16] - 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应向证监会书面说明并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补充公告[17] 上市公告书要求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7]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3]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股权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39] 信息披露职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2]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42]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4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2] - 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5] 信息披露流程 - 证券部按预约披露时间制订定期报告披露工作计划[50]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52]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签发[52] - 重大事项发生时子公司等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文件[53]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合规性审核[53] - 董事长审定或提交审议信息披露文件[53] - 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备案[55] 信息保密与责任 - 董事会及相关知情者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8] - 董事等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股价[58] - 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相关情况[58] - 股东及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并配合公司[58] - 有关人员对政府部门要求的生产经营数据咨询董事会秘书后再回答[59]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向新闻界或内部刊物发布消息[59] - 公司保留追究泄漏未披露信息者法律责任的权利[59]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60]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60]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5]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