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7][8][9]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7][8][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变更与投票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特殊事项表决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投票权征集与回避 - 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且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持自己股份无表决权[24] 中小投资者权益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1] 公告与执行 - 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30] - 发行外资股股东会按相关规定执行[33] - 公告或通知按规定刊登披露[33] - 补充通知在同一指定报刊公告[33] 规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3] - 未明确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欧晶科技(0012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