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00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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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
欧晶科技(00126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拟任职上市公司)兼 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 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 管机构相关规则及《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公司章程》 ...
欧晶科技(001269)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 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欧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或动力,或者出售产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第二章 审批决策权限 1 (一)购买(收购)、出售资产; (二)置换资产(或股权); (三)租入或租出资产; (四)赠与或受赠资产; (五)债权或债务重组; (六)报废资产; (七)核销资产。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2 第三条 公司资产处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会审批: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 ...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3名 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无需提交股东 ...
欧晶科技(0012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3:46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 1 第一条 为促进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 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 构相关规则及《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3: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结果提交董事会[6] - 就职责事项提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说明[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1]
欧晶科技(001269)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 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实现动态趋同,同时,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 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 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1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
欧晶科技(001269)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一)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大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 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 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 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
欧晶科技(00126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1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欧晶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 (三)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 ...
欧晶科技(00126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子公司类型 -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控制董事会的子公司、持有股权 50%(含)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管理部门职责 - 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监督管理及相关人员管理考核等[3] - 财务管理部负责子公司经营计划上报执行、财务会计监督及财务信息收集备案[3] - 证券部负责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3] - 法务部负责子公司合规指导、支持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3] 人员管理 - 由公司委派等担任子公司职务人员应于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8] 预算与担保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11]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子公司之间也不得互相担保[11] 经营规划与投资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1] - 子公司可在履行审批程序后进行对外投资,且投资事项接受公司业务指导、监督[12] 重大合同标准 - 子公司重大合同总额标准为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虽未达 500 万元但对经营和资产状况有重大影响[32] 报告提交时间 - 每年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 15 日内提供上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1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20 日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18] 交易与项目管理 - 子公司发生交易事项应依《公司章程》管理,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3] - 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并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16] - 子公司实施项目投资须按批准投资额控制,完成决算及验收工作[13] 审计与档案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内容广泛[23][27] - 子公司应建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存档并报送公司[26] 考核与薪酬 -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制度建立适合自身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并备案[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