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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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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子公司类型 -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控制董事会的子公司、持有股权 50%(含)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管理部门职责 - 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监督管理及相关人员管理考核等[3] - 财务管理部负责子公司经营计划上报执行、财务会计监督及财务信息收集备案[3] - 证券部负责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3] - 法务部负责子公司合规指导、支持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3] 人员管理 - 由公司委派等担任子公司职务人员应于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8] 预算与担保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11]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子公司之间也不得互相担保[11] 经营规划与投资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1] - 子公司可在履行审批程序后进行对外投资,且投资事项接受公司业务指导、监督[12] 重大合同标准 - 子公司重大合同总额标准为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虽未达 500 万元但对经营和资产状况有重大影响[32] 报告提交时间 - 每年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 15 日内提供上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1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20 日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18] 交易与项目管理 - 子公司发生交易事项应依《公司章程》管理,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3] - 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并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16] - 子公司实施项目投资须按批准投资额控制,完成决算及验收工作[13] 审计与档案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内容广泛[23][27] - 子公司应建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存档并报送公司[26] 考核与薪酬 -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制度建立适合自身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并备案[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审议主体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4] 不同人员薪酬制度 - 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薪或不领[7]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7] - 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8] 薪酬相关规定 - 不包括股权激励等[9] - 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11]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12] 薪酬调整与扣减 - 特定情况可扣减或追回薪酬[7] - 经营环境变化可不定时调整标准[11]
欧晶科技(0012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欧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 责任人,组织具体实施。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 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 ...
欧晶科技(00126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季度报告应于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1]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3] 招股说明书要求 - 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16] - 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应向证监会书面说明并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补充公告[17] 上市公告书要求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7]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3]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股权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39] 信息披露职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2]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42]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4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2] - 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5] 信息披露流程 - 证券部按预约披露时间制订定期报告披露工作计划[50]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52]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签发[52] - 重大事项发生时子公司等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文件[53]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合规性审核[53] - 董事长审定或提交审议信息披露文件[53] - 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备案[55] 信息保密与责任 - 董事会及相关知情者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8] - 董事等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股价[58] - 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相关情况[58] - 股东及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并配合公司[58] - 有关人员对政府部门要求的生产经营数据咨询董事会秘书后再回答[59]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向新闻界或内部刊物发布消息[59] - 公司保留追究泄漏未披露信息者法律责任的权利[59]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60]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60]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5]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64]
欧晶科技(0012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7] 管理目的与对象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8]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10] 投诉处理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2] 联系方式设置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由专人负责[13] 官网专栏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13] 新媒体平台 - 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并公示访问地址[14]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4]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2] 定期报告公布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需及时公告[22] 投资者说明会 - 召开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会前发布公告说明相关信息[24] - 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会前及会中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问题[26] 人员培训 - 可定期对董事等开展系统性培训[25] 调研沟通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1]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36]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将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36] 互动易平台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并答复问题[35]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符合相关要求[37]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39] - 与国家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3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39]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 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40]
欧晶科技(00126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审计组织与职责 -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并对其负责[5]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和交办事项[8][10]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经法规执行、财务收支等多方面[9][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审工作,有多项职责[12]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15]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控、审计经济资料、协助反舞弊[1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内审报告[16][17] - 审计部有权制定内审规章制度,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和制度修改[18] 审计计划与实施 - 审计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报批准后实施[19] - 内部审计项目形式包括经营管理审计、离任审计等[23]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方式有报送审计、就地审计、非现场审计[25]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实施、报告、整改四个阶段[29] - 除临时审计项目外,审计前三个工作日发审计通知[30] - 审计实施阶段采用访谈、观察等方式获取证据并充分沟通[30] - 审计人员整理证据生成问题清单,负责人召开结束沟通会议[31]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21] 审计整改与报告 - 责任部门收到整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计划[35] - 每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37] - 审计工作底稿、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五年[37]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十年[37] - 审计部结合季度末沟通会确认整改结果并出具报告[37] - 审计报告应说明目的、范围、情况、结论和建议等[35] - 审计部应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审核制度[35] - 审计部应制定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并与考评挂钩[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0]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3:46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3] 工作组设置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特定情况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可现场或通讯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表决[11] 记录保存与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3]
欧晶科技(001269)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目标为控制风险、提高效益效率、确保合法合规以实现战略目标[4]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4] - 内部控制涵盖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3][4] - 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要素有八项,涵盖十个业务循环[5][6] - 应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制度[8] - 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时,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控制活动[8] 子公司管理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指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9][11] -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七项活动[12] - 比照控股子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对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进行监督管理[15] 关联交易 - 发生关联交易需审慎判断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4] - 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15] 募集资金 -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银行签协议[27] - 审计部门跟踪监督使用情况并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投资项目进展并在年报披露[29] 对外担保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21]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23] - 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能力和可执行性[23]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重大投资 - 重大投资内控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30] - 证券投资等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31]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33]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情况[33] 内控监督与评价 - 审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6] - 董事会应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7] - 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3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内控自我评估报告等并披露[39] 绩效考核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9]
欧晶科技(0012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9 13:46
总经理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总经理权限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法人交易、30万元以下关联自然人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1]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比例低于10%由总经理决定[22] - 交易资产净额占净资产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2] - 交易营业收入占比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2] - 交易净利润占比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4] - 各部门超预算及授权事项经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签批[26] - 关键岗位人员调动、解聘、新聘须报总经理审批[26] - 总经理审批权限含年度预算内款项等[31]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开定期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9] - 总经理定期报告含年报等,由财务部编制并在期限内提交[28] - 内部审计报告报总经理和审计委员会,分歧上报董事会[28] 报酬与生效 - 总经理报酬在聘用合同中确定[30] - 本细则2025年8月29日生效[35]
欧晶科技(001269)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回购条件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需满足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条件之一[3] - 回购股份需符合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条件[8] 回购用途及数量限制 - 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应十日内注销,其他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7] - 回购股份方案应明确各种用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限不得超出下限一倍[12] 回购价格及期限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应说明合理性[13]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前三项情形回购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不超三个月[13] 回购方式及资金来源 - 回购股份可采取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进行[9] - 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或债券募集的资金等[12] 回购相关规定 - 以现金为对价回购股份,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7] - 董事等承诺回购股份不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5] - 提议人因特定情形提议回购股份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提出[19] 决议及信息披露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因其他情形回购股份,依照章程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3] - 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方案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26] - 应在披露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决议前一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无限售条件股东信息[27]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三日,披露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无限售条件股东信息[27] - 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28] - 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内容中,回购股份数量、资金总额至少有一项明确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与会计师沟通财务等情况,审慎确定回购关键事项[22] -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24] -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29] - 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9] 出售已回购股份规定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33]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3] - 出售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达到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进展情况[35] - 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35] - 出售期限届满或出售计划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5] 未按用途转让处理 - 公司回购的股份未按披露用途转让,在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的,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35] 计算相关规定 - 公司计算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以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为准[40] - 公司计算定期报告中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