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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欧晶科技欧晶科技(SZ:001269)2025-08-29 13: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季度报告应于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1]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3] 招股说明书要求 - 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16] - 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应向证监会书面说明并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补充公告[17] 上市公告书要求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7]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3]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股权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39] 信息披露职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2]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42]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4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2] - 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5] 信息披露流程 - 证券部按预约披露时间制订定期报告披露工作计划[50]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52]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签发[52] - 重大事项发生时子公司等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文件[53]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合规性审核[53] - 董事长审定或提交审议信息披露文件[53] - 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备案[55] 信息保密与责任 - 董事会及相关知情者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8] - 董事等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股价[58] - 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相关情况[58] - 股东及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并配合公司[58] - 有关人员对政府部门要求的生产经营数据咨询董事会秘书后再回答[59]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向新闻界或内部刊物发布消息[59] - 公司保留追究泄漏未披露信息者法律责任的权利[59]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60]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60]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5]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