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0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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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00123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2-08 11:31
制度内容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 责任划分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是主要责任人[6] - 审计监察部是日常监督机构[6] 违规处理 - 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董事及高管失职或协助侵占资金将受处分[9] 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1]
海安集团(0012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8 11:31
交易审议披露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6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6][7]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7] 投资决策管理 - 战略委员会统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并提供建议[8] - 短期投资决策需财务部编制资金流量状况表等[10] - 长期投资新项目按批准投资额投资,增资需重报相关报告[11][12] 投资收回转让 - 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3] - 有悖公司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3] 投资相关执行 - 证券部督促评估重大投资项目并监督执行进展[8] - 投资转让与收回按规定办理,处置须符合法规[14] - 财务部负责投资转让与收回的资产评估[14]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6]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海安集团(0012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8 11:31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所涉及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 ...
海安集团(001233)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08 11: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因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任期届满前提前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发表独立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独立董事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8]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董事会会议通知不晚于规定期限,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其他方式[23]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方报告[23] - 公司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2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3]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4]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海安集团(001233) - 公司章程
2025-12-08 11:31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 1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莆田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78219358XG。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493,334 股,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Haian Rubber Group Co.,Ltd. 集团名称:海安橡胶集团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51254 第六 ...
海安集团(0012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通知[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6] - 召集人认定提案不符合规定,应公告内容并说明依据,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公告[9]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十五日前公告通知[9]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9] 董事选举相关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10] 会议变更与取消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提前至少两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自行召集条件 - 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未按规定发通知,连续九十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5]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投票权征集与决议通过条件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会议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未设副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4]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继续,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14] 股东会决议与披露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20]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21]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对股东进行信息披露[21] 决议无效与撤销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1] 其他规定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记载多项内容[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4] - 本规则自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6]
海安集团(001233) -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5-12-08 11:31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0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 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49.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168.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15.11 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752.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 ...
海安集团(00123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12-08 11:31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649.3334万股,每股48元,募资总额223168万元,净额210752.89万元[1] 募投调整 - 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取消,调整后募投项目拟投入210752.89万元[3][6] 现金管理 - 拟用不超160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额度可循环[5] - 投资不超12个月保本型产品,决议有效期12个月[6][8] 决策安排 - 授权管理层及人员决策,财务部实施,及时披露情况[9][10] 风险控制 - 现金管理有风险,公司采取多项风控措施[13][15][16]
海安集团(00123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2-08 11:31
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发行A股4649.3334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139480000元变更为185973334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139480000股变更为185973334股[2] - 公司类型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3] 治理调整 - 拟调整治理结构,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5] - 法定代表人改为由董事长担任[5]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5] - 全面修订《公司章程》[5]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手续[5]
海安集团(001233) -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12-08 11:31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5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黄振华先生因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调 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为保障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朱振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 朱晖先生(召集人)、温廷羲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1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